第四百九十四章 鬼打墙

弄雪天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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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行团的成员们面面相觑,心里七上八下。

    不多时,阿珠又给送了水果,一看大家都没吃饭,不禁蹙眉:“怎么?今天的伙食不和你们胃口?我可是今天天不亮就起来做饭。”

    导游硬着头皮上前陪笑道:“辛苦老板,饭菜都很好吃,就是大家累过了头,反而不怎么饿,我们留着一会儿吃。”

    “那记得要吃完,好几个年轻大小伙子,这点饭菜都吃不了,也太没用!”

    阿珠微微勾了勾唇角,一脸和善,甩了甩手里的帕子走人。

    所有人面面相觑,齐齐哀嚎。

    这地方确实不能继续待下去,半分钟也不愿意多呆。

    冯乐带着大家伙,装作出去旅游的样子,连行礼都没敢全拿着,一出门就领着所有人直奔那座老庙,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回走得分外艰难,还数次迷路,绕半天又绕回原来的地方。

    一行人都吓得脸上发白。

    “不会是……鬼打墙吧?”

    导游脑子里想到各种奇奇怪怪的传说逸闻。

    冯乐也极害怕,她昨天晚上去时,一路狂奔到也没觉得有多远,回来的时候,更是似乎一眨眼就到了,但是这次却这般艰难。

    第三次在村口打转,还看见阿珠拎着菜篮子跟他们几个打招呼时,冯乐手脚都开始发冷,忽然想起什么,一拍巴掌气道:“花钱买的护身符,难道还不管用?”

    她拿出脖子里的护身符一甩,就见那个咒轮好像闪了闪,似乎眼前的风景都变得亮了些。

    冯乐吐出口气,急声道:“都把护身符拿出来!”

    导游带着两对中年夫妻,四个年轻学生,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人人高举护身符,悲壮地向前跑去。

    偶尔路过个把村民都不禁惊讶。

    这一次终于算是顺利,一路离开村子,走了大半个小时,隐约能看到依山而建的老庙了。

    一直到日正当中,终于到了庙门口,几个人身上的护身符都变得颜色暗淡,还有两个彻底坏掉。

    “……大师,您发发慈悲,救救他们。”

    方若华正好就在大门口,被堵了个正着,冯乐看见她,总算放松许多,气喘吁吁地蹲在门口,浑身冒热汗,早没了一开始那种魔都大城市娇娇女的心气,把什么砸重金让大师送他们离开的小心思小心藏好,只求最基本成都的平安无事。

    喘了几口气,冯乐苦笑:“大师,虽然这护身符也不是不管用,可起作用还有延迟,万一遇见紧急情况,我们都得跪了!您还是赶紧卖我几个品质更高些的符吧,只要管用,钱无所谓,您要多少都行。”

    方若华还没说话,后面秦笙冒出来,一本正经地道:“喂,居士不要乱说话,我们做生意讲求等价交换,公平的很,说是护身符,就是护身符,不敢说能驱鬼降妖,但保平安肯定可以,你们用起来延迟,一定是你们自己有问题。”

    秦笳也道:“就是,我们兄弟还想过一级驱魔师呢,信用评级可不敢降低,做生意绝不多赚半分,也不会少赚半分。”

    方若华本来正打算出门,此时却也不急,到底是同行一路的有缘人,既入修行之路,无论何时都该讲究一个缘字,这些人与自己相遇便是缘,力所能及的忙到底还是该帮一帮。

    秦笙帮着开门,笑眯眯站在一边做了个请的姿势。

    冯乐赶紧爬起来进门,其他人也纷纷跟上,加上导游一共九个人,八个人平平安安地进了庙门,唯独最后一个站在门前一动不动。

    “老公?”

    他妻子愕然回头,“怎么了?走啊?”

    秦笙抬头看了他几眼,笑道:“未免太毒,近百年来,我们还从没有见过你这么毒的。”

    说着转头问方若华,“叔祖,您看呢?近年来有没有见过这东西?”

    进门的那些旅游团成员面面相觑。

    冯乐惊讶道:“王经理?什么东西毒?”

    方若华盯着外面那人打量了下,伸手从地上抓起一把沙子,朝门外那人身上一撒。

    那人没动,沙子一沾身就瞬间消失不见。

    旅行团里一众人都吃惊不已:“怎么回事?”

    方若华蹙眉,回头冲身后一个小沙弥道:“今天你们堪布可在?”

    “在呢。”小沙弥点点头,遥遥向后一指。

    “嗡啊哄班杂格热班玛色德哄!”

    方若华一抬首,远处就有一喇嘛双手合十,念诵莲师心咒,一边念诵,一边冲方若华笑了笑,就朝大殿的方向走去。

    老喇嘛越行越远,可莲师心咒的声音却是经久不灭,始终在耳畔回旋。

    随着莲师心咒声,方若华顺手就把那位王经理拽进门,对方一进入寺门,登时松了口气,脸色也和缓许多,一把抱住自己的妻子大哭:“可算是,可算是平安无事,以后咱们再也不出来瞎逛,有闲钱吃点喝点比什么不强。”

    秦笙嗤笑。

    冯乐看他们哭得可怜,不禁叹气,安慰道:“一定是那个老板娘阿珠搞的鬼,你们别怕,让大师治她。”

    方若华失笑,“我可没这本事,而且这事,也不能全怪到人家头上,是这位自己惹祸上身的可能性更大些。”

    众人不禁惊讶。

    方若华并不带他们远走,在树下石凳上坐好,才看向王经理,轻声道:“王经理是吧?你自己说说,是不是捡了不该捡的东西?”

    王经理一怔,脸上便露出几分不好意思,迟疑了半晌,从怀里掏出两个金镯子,还有个银镯子,苦笑道:“要说捡东西,就是在村口东边的山上方便时,正好看见一个小竹篮,里面装了几件金银首饰,我虽然知道出门在外不该贪财,可当时周围真没人,我就把东西拎回去了。”

    其实能顶住诱惑的的确不多见,普通人见到金银首饰,不要说金银,就是个铜做的,第一反应也是捡起来揣兜里,拾金不昧的优良作风为什么屡次成新闻,还不正是因为太罕见。

    看着金镯子,旅行团的这几人都满脸迷惑:“这首饰有问题?”

    方若华点点头:“西藏这边此事到是罕见,在云南境内,苗人聚居之地,路上见到金银,没人会去乱捡,因为有可能是有人在嫁金蚕。”

    “金蚕?”

    这听起来还真让人觉得有点瘆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