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章 杀青

弄雪天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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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若华让狐苏陪着在街上闲闲地走了一圈。

    很有面子,特别有面子!

    “噗!”

    又看到两个大男人因为过于吃惊,差点撞树上,方若华忍不住一笑。

    “当年我带你出门,不必宝马香车,不必仆从如云,甚至不必锦衣华服,没人会觉得我不够尊贵。”

    狐苏莞尔。

    能让若华这般想,让若华觉得有面子,他同样心中喜悦得很。

    街上商店不少,也有一些国际高端的品牌专营店,方若华看了看,到也没有多么喜欢,只选了一双高筒的皮靴,没什么装饰,比较简单。

    狐苏替若华把鞋穿好,系上鞋带,叹道:“如今这做工,其实比不上以前了。”

    以前给他的郡主制鞋的匠人,或许没有多高的学历,没读过什么书,可是制出来的靴子穿在脚上,要多舒服有多舒服,绝不会有半点拘束难受。

    狐苏盯着橱窗里模特身上穿的时装看,总觉得无论哪一件,多多少少都有些不适合若华的气质。

    也许,他可以试试亲手给若华做衣服?

    昔年他什么都为自己的主人做过,可是衣服,到还真没有尝试过一次。

    “走吧。”

    方若华看了看天色,笑道,“我们先去租一套房子,现在手里攒下的钱,买还不太够,等以后攒够了再说。”

    “好。”

    狐苏把旧鞋装到鞋盒内,挂在臂弯里拎着,心中已经开始盘算怎么赚钱。

    大都市生活不易,钱总归不能缺。

    当年在镇西,自家主人就总缺钱,身为郡主,其实在衣食住行上粗糙得很。

    他一身本事,也不过用出一二,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说茶道,他擅长泡茶,但能找来好水,可那好茶却不是随处都有,主人当年十分节俭,便是皇帝所赠的茶,也都给那些大儒,各级官员送去做了人情,自己是很少喝。

    她总说她品不出好坏,贡茶和街边茶舍的茶叶沫子,在她口中味道也相差无几。

    可修行之人的五感会越变越灵敏,比起寻常人,若华更能品出好茶的滋味。

    “现在我们不用省钱了。”

    狐苏轻笑,“我会尽快挣回万贯家资的。”

    不能赚钱养家的傀儡,怎么算得上是好傀儡?

    他演戏以前只为找到若华,现在看来,到更要下功夫才好。

    不光是为了善始善终,更重要的是,娱乐圈赚钱快。

    方若华眨了眨眼,心中忍不住念了声佛号,罪过罪过。

    狐苏为她勤俭持家,以前到没觉得哪里不对,现在想想,确实是有点罪过。

    她这些年寻找狐苏,见过很多圣德门的天工们,后来终于知道了狐苏的来历。

    当年圣德门的九圣人,曾亲手制作过几具傀儡,其中两具最得她喜欢,一直常伴左右,其中一具,便是狐苏。

    后九圣人为解除众修士心魔,以身为阵,自碎元神,入轮回,狐苏便也追随而去。

    当时九圣人还有一点意识存在,以秘法将狐苏仅存的残魂打上印记,使其勉强不散,圣德门天工长老,怜狐苏一片忠心,于是耗费心力,又为他打造了身体,于是,狐苏得以复生,只是过往种种,已成尘埃,能留半点痕迹,便是邀天之幸。

    方若华一笑,对于前事并无追根究底的欲望,狐苏只是狐苏。

    慢悠悠送方若华回学校,狐苏立在码头,指尖动了动,忽然觉得自己需要一辆车,还需要一艘船。

    伫立片刻,他忍不住一笑,心里其实明白,这里不是北宋,在这里,人人都独立而自由,可他知道归知道,但一时片刻间却依旧不能习惯。

    毕竟在他的灵魂深处,一直坚信自己是主人的一条臂膀,理应亲密无间,任何时候都该在一起,片刻不分离,他甚至没必要有想法,只要贯彻主人的想法便够了。

    可若华……有一点不喜欢。

    当年她就有一点不喜欢,不是不喜欢他的忠诚,更不是不喜欢他的陪伴,仅仅是不喜欢他没有自己。

    自己吗?

    他有的,怎么会没有?有灵魂的生灵都会有私心,他的私心私念之重,更是个中翘楚。

    现在,他就遵从本心的想法……该回去赚钱了。

    《永元大帝》拍摄的非常顺利。

    金导演每天都红光满面的,看狐苏的表情,就像看一个大宝贝。

    他好几个朋友都有点受不了他那嘚瑟样,这老小子最近特别爱到他们面前显摆,偏偏还不明说,就是摆出那副我得了天大的好处,嘿嘿,可我就不告诉你的嘴脸。

    我呸,谁稀罕!

    金导半点也不觉得自己是瞎嘚瑟,他是真心觉得狐苏哪里都好。

    演技一日比一日进步,错误从不犯第二次,气度高华,容貌更是世间罕见。

    “哎,再过两年,再想请他可就不是如今这么容易了。”

    宋红作为半退隐状态的老牌影后,已经很多年没有赞过人,这回却点了头,挺赞同金导演的。

    “昨天那场戏,云昧被封镇北大将军,在家写谢恩折子,狐苏先生拿笔就写,辞藻华丽,一气呵成,连格式都没有半点错,想当时陈朝奏折的格式要求有多严?反正我光看抬头,就觉得头皮发麻,要从曾祖写到自己,可人家狐苏连想都不用想一下就写完了,成品完全能裱起来当艺术品。”

    宋红啧啧称奇,“连这字也是瑰丽潇洒,真不知这位狐苏先生,到底是什么来历。”

    金导演笑道:“大约是哪个书香世家的公子哥。”

    宋红闻言点头,觉得有道理。

    “只是若果真是如此,他在娱乐圈到底能呆多长时间,那可就不清楚了。”

    像那样来历的公子哥,玩票一样在娱乐圈混一混还有可能,但是长长久久地待下去,她觉得不现实。

    金导沉吟片刻,笑道:“别管他待多久,反正拍的第一部戏是我的戏,这就很好。”

    狐苏如果听见宋红因为一封奏折,就随意猜他的来历,恐怕会忍不住稍微嘲笑一下若华。

    当年在西北,若华的奏折,别管是什么类型的,但凡不涉及正事,不太重要,都是逮住谁就让谁去写,别说是他,就是钱县令,县丞,学堂里还在读书的学生都写过不知多少。

    最离谱的是连火头军的刘秀才,也因为写的字不赖,让这位郡主娘娘抓过公差。

    弄得镇西军送上去的折子,每每风格多变,字迹也是时好时坏,弄得王相爷等一干宰执时常胃痛。

    到后来,郡主的折子递上来,大家看也不看直接交给陛下处理以后,方若华招的白眼才略少些。

    《永元帝》终于开始放出剧照。

    嗷嗷待哺的网友们一早就关注得很。

    “真不愧是我们谢大影帝,谢浩演过永元帝,其他演员还有哪个敢挑战?”

    “宋红姐看样子宝刀未老,话说,历史上的靖国公主和永元帝有过感情戏?两个人是义兄妹吧?”

    “野史记载,靖国公主陈明曦是姜国太子之女,姜国覆灭以后,陈明曦逃出生天,后来组建红缨军,只因永元帝追封姜国太子为贤德太子,所以才投了陈国,至于后来为什么会和永元帝反目成仇,那就众说纷纭,属于历史悬案了,不知道这回要怎么掰。”

    高玉娇和孙曼东的粉丝,也一点都不比谢浩和宋红的少。

    而且他们俩的粉丝年纪比较轻,算是网上的主力军。

    一时间所有热搜都有被《永元帝》承包的迹象。

    然后,金导演就发出了狐苏的定妆照。

    头戴金冠,身穿银甲,紫色的披风翻飞,一双眼睛冷漠如天山雪,眸子中却略带悲悯。

    那风仪,那气度,那张脸!

    照片一出,网上足足安静了三分钟,三分钟后,彻底爆炸!

    “啊啊啊啊啊!”

    无数人,尤其是少女,只觉心潮澎湃,脸颊发烫,管不住自己晕陶陶的情绪。

    “帅!”

    “好帅!”

    “这就是活脱脱的勇冠三军,帅得连敌人都不敢毁他容颜的云昧将军!”

    “别管演技如何,我狐苏的颜值绝对担得起云昧这个角色。”

    “话说这不是我们唱古词的世外仙?”

    “是真的!当初我就惊为天人,没想到那个大美人跑来演云昧了,真的很合适。”

    当然也有黑子怒怼。

    “套路,都是套路,先随便唱个什么古词,吵一吵美人人设,然后就进娱乐圈了。”

    “金导演堕落了吧,这种新人有演技吗?”

    不过世上还是颜狗更多,有一张好脸特别占便宜,黑子也不成气候。

    好多人都觉得,颜值摆在这儿,哪怕是个没表情,只会瞪眼的演员,他们也觉得很好看。

    狐苏的演技虽然不算多好,他从来没有演过戏,但也不至于只会瞪眼。

    而且学习能力也是一流。

    三个月的时间,从夏日到深秋,狐苏便已经成为非常合格的演员。

    这么长时间过去,狐苏也快到杀青的时候了。

    云昧在整个永元帝中,是个很重要的角色,但是死的比较早,从他得永元帝青眼,成为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再到战死沙场,只有短短的六年时间。

    虽然这六年比无数人的一生还要精彩,永元帝死时,都要他随葬帝陵,想来之后整整四十年间,永元帝从没有一时片刻忘记他。

    很快就到了云昧之死那场戏。

    也是狐苏在这个剧组最后一场戏份。

    黄沙漫天,城池便在身后,百姓哭嚎,将士们已经力竭。

    身处这样的环境,狐苏忽然想起很多很多旧事,那一天,似乎也有这么大的风,也有这么多的哭声。

    狐苏猛地拔出刀,翻身上马,一勒马身,整个人在阳光下显得就像一柄未曾出鞘的刀,冷酷,绝望,无悔。

    大漠烽烟从此起。

    血与火蔓延。

    “杀!”

    狐苏纵马飞驰,直直朝着前方无数追杀而至的西戎军士掩杀而去。

    身后是三百残卒和舞阳城的十数万百姓。

    身前是西戎一万大军。

    狐苏不能退,又不能胜,只能拼命。

    杀得血流成河,身上的血污厚如茧,敌人的,自己的,身体冷得像冰,每一刻都在丧失力气,可是还是不能倒下,也不能退。

    终于,好像有援军到了。

    狐苏已经听不清楚,不知是现实,还是美梦。

    胸口剧痛,天外飞来的长箭穿过了铠甲。

    他很累,用尽努力,却再也睁不开眼睛。

    天上似乎落下雨来。

    听说人临死时,会回忆自己的一生,可他没有……狐苏没有。

    主人说想听《牡丹亭》。

    可在宋朝哪里会有?

    狐苏暗地里学了许久,却是没时间让主人听一听。

    若华想带他出海,去看看被谣传成鲲的鲸鱼。

    出海很危险,他们没有那么好的船,也没有足够多的水手,不过不要紧,会有的。

    狐苏没有回忆太多的过去,他只想当下。

    “咔!”

    金辉长长地吐出口气,大笑:“好,好,很好,狐苏很好,其他人也很好。”

    这场戏简直再顺利不过。

    连那些群演都连滚带爬地爬下马,好半天回过神,喘不过气。

    半晌,几个‘武将’蹲在地上使劲拍自己的脸,好半天才清醒过来苦笑道:“我的老天,刚才我们还以为,真的要被杀了,吓死人。”

    这种被人带入戏中挣脱不开,脑子里一片浆糊,只靠本能行动的感觉,说实话,他们当时是害怕,可过后,有点爽啊!

    两个助理顾不得其他,连忙去扶狐苏,只是和他一对眼,两个人都吓了一跳。

    狐苏怔了下,半晌才从状态中挣脱,收敛起眼眸中的杀意,吐出口气,又恢复温柔和煦的面孔:“杀青了。”

    助理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恭喜杀青。”

    谢浩大踏步地走过来,哥俩好地搂住狐苏的肩膀:“不错,不错,你算是解脱了,怎么样,哥请你吃饭,给你庆祝庆祝?”

    狐苏在剧组这么长时间,长相好,性子也不像看上去那么冷,无论是对导演,大牌的影帝影后,还是对小透明演员,群演,和普通工作人员,都是客客气气,所以如今人缘可谓相当好。

    谢浩和他的关系也比以前亲近得多。

    谢影帝如今要面子,能让他愿意勾肩搭背亲近的年轻演员,如今可真是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