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电闪旌旗日月高 (三)

酒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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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间竟有男子,翩翩如斯!

    刹那间,众女竟忘记了害怕,一个个望着刘秀前进的身影,目眩神驰。

    而那身影,却仿佛在某个长夜的梦里依稀曾见,让大伙在羞涩之余,心中隐隐还生出几分亲切。

    “刘秀,你是刘秀,我记得你,当年便是你救了丑奴儿和我们阴家!” 未等众女来得及分辨出眼前的场景究竟是梦是真,王秀姑忽然扯开嗓子,大声叫嚷了起来。已经隐约发黄的眼睛里,刹那间再次充满了青春的光泽。

    “是他,的确是他!” 几个已经不再年青的丫鬟和仆妇,也跟着低声惊呼,随即快速捂住各自的嘴巴,面孔发烫。

    七年之前,就是此人一袭白衣,持弓而来,驱散群匪,救下了阴家小姐和阴固全家。而七年后,又是他,在阴氏面临灭顶之灾之际,策马杀至,将群匪杀了个狼奔豕突!

    “是他,真的的确是他!天哪,真的像传说中一样英俊!” 几个刚刚及笄的阴家晚辈女儿,跳着脚,大声议论,刹那间,竟然彻底忘记了,缠在自己手上的绳索。。

    娶妻当娶阴丽华!初闻此言,有哪个未婚少女,不是笑着清啐。扭过头去,却有哪个适龄少女 ,不希望将阴丽华三个字,悄悄地换成自己的名姓?

    而刘秀,却对来自身后的欢呼声,充耳不闻,一手持刀,一手拎着战马的缰绳,继续缓缓而行。周围的劫掠者被杀得魂飞胆丧,不敢再主动上前送死,纷纷调转身形,四散奔逃,“风紧,大当家,风紧。赶紧扯呼,扯呼!”

    “刘双,你带二十名弟兄封锁正门。仲先,你带上其他人,跟我一起来!” 没功夫去追杀那些逃命的败类,刘秀将钢刀先前指了指,高声喝令。

    阴氏庄园很大,这会儿仍在院子里搜刮细软的败类,数以百计。以他一人之力,继续杀下去,肯定会越来越危险。所以,必须带着弟兄们一起上,才能避免贼人的反噬。

    “是!” 刘双和朱佑两个,齐声答应着,立刻将队伍分成一大一小两部。人少的一部留在原地封堵庄园正门,人多的一部,则快速策马杀入,紧紧护住刘秀的左右两翼和身后。

    他们两个都非常机灵,早就认出院子里的这群败类,都来自汉军柱天都部。但是,从口音、做事习惯和面孔长相上,他们同时还可以断定,这群败类并非舂陵起义的原班人马。极有可能,是在半路上新投奔入伙的“江湖好汉”,或者是车骑将军傅俊从新野军俘虏当中直接收编。

    无论是哪种情况,今天大伙都饶这群败类不得。柱天都部还没站稳脚跟,就已经有恶徒开始祸害百姓,长此以往,军纪废弛,民心尽失,还谈什么反新复汉?所谓吊民伐罪,肯定会变成一个荒唐的笑话!即便侥幸获得成功,也不过是一群豺狼取代了一群虎豹,用不了多久,就又得重蹈王莽的覆辙?

    “你,你真的是刘秀?!” 一个比所有人都慢了不知道多少拍的声音,忽然从阴盛嘴里冒了出来,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不是刘秀,还能是谁?还有谁会舍命为你们阴家出头?”王秀姑声音,也紧跟着响起,带着不加掩饰的失望。

    越看,她越觉得自己身旁这个蠢货丑陋。同样的太学卒业,此人跟远处那个,简直泥坑里的癞蛤蟆和天空中的白鹤。自己年青时真的眼瞎,居然把如此一个蠢货当成了宝。而丑奴儿当时年龄虽然小,却比任何人的眼睛都亮。

    “丑奴儿藏在后院阁楼上,丑奴儿藏在后院阁楼上!” 令她无比意外的是,眼前的蠢男人,居然瞬间开了窍。扯开嗓子,不顾一切地向刘秀发出提醒。“他们的头领去找新郎官衣服去了,派手下人围了阁楼,说,说今天一定要尝个新鲜!”

    话音未落,刘秀的战马已经化作一道闪电。带着朱佑和三十几名弟兄,长驱直入。迎面恰恰又冲出来两队败类,挥舞着刀枪大声威胁。众骑兵毫不犹豫地举起兵器,护着刘秀从败类们面前急冲而过。马蹄落处,血流成河。

    又有两队背着大包小裹的败类从内宅冲了出来,丑陋了面孔上写满了猥亵。刘秀不由分说,挥刀直接冲向对方。转眼间,将这两伙贼人全都变成了尸体。

    “敌袭,敌袭!”

    “是官军,来的官军!”

    “官军,他们是真正的官军!”几个藏在回廊柱子后的贼人,终于意识到,刘秀的来意,并不是要从他们手里抢战利品,而是想将他们斩尽杀绝。一边掉头往院子更深处跑,一边扯开嗓子大声示警。

    对于他们的误解,刘秀根本没心思分辨。继续带领着弟兄们向后花园突进。沿途无论遇到任何阻拦,都是直接挥刀砍翻。既不给对方组织抵抗的时间,又不给他们重新汇合在一起的机会。

    前后不过是短短十几个呼吸功夫,对他来说,却像半辈子一样长。胯下的坐骑已经多次四蹄腾空,他却依旧反复用战靴催促不止。

    丑奴儿藏在后院阁楼上,贼兵的头领派人包围了阁楼,贼兵的头领想要尝个新鲜……。如果真的让丑奴儿伤在“义军”之手,天!他刘秀今后还怎么面对丑奴儿,还怎么有脸被称作人?

    好在阴氏庄园内,地形不算复杂,沿途也没遭遇到太强烈的抵抗。就在他急得快要彻底失去理智的时候,眼前的环境忽然一空,有座孤零零的小楼,在花草树木之后,展露出了身影。

    有一群贼人将楼围了个水泄不通,仰着脸,满嘴污言秽语。还有另外百余名贼人,则在一个军侯打扮的家伙带领下,列阵缓缓迎上。长矛、钢刀和箭簇在盾牌后寒光闪烁,随时准备将刘秀等人碎尸万段。

    “我乃车骑将军麾下左部二曲军侯李穆,你是何人,速速……” 带队的军侯还粗通文墨,躲在下属们身后,摇头晃脑地自报家门。

    “舂陵朱仲先,特来取你狗命!” 回答他的,是一声暴怒的断喝。朱佑迅速策马超过刘秀,抬手处,青砖刮着风声呼啸而出。

    杀人的责任不能由刘秀自己来抗,这时候,他必须出面分担一部分罪名。至于盾阵后隐藏的那些杀招,对于当年曾经跟刘秀一起接受过马三娘亲手训练的他来说,根本不会放在眼内。

    “砰——”军侯李穆,应声而倒,丑陋的面孔,被青砖砸得血肉模糊。而那朱佑,一旦动起手来,就绝不会再留情。紧跟着,第二块,第三块,第四块儿青砖,也朝着军阵后的重点目标脱手而去。

    “啊,快躲——”众贼兵哪里想得到,他们精心排列出来的军阵,在朱佑眼中竟是百孔千疮。顿时吓得惨叫一声,本能地侧身闪避。

    这个动作,才真正要了他们的命。跟朱佑心有灵犀的刘秀,看到敌阵松动,立刻毫不犹豫策马前冲。刀光落处,两面盾牌四分五裂。紧跟着又是横向一刀,砍断了两支刚刚拉到一半儿的角弓。

    貌似严整的军阵,顿时从中央开裂。赵四紧跟在刘秀的身后冲入,挥动兵器四下乱砍。紧跟着是贾五,陈七,钢刀挥得如风车般,专门朝弓箭手身上招呼。敌军内部顿时一片大乱,众骑兵趁向前直插。眨眼功夫,就将军阵撕得七零八落。

    而冲在第一位的刘秀,却立刻拨转坐骑,掉头杀回。从呆若木鸡的贼兵们身后再度挥刀横扫,将两名贼人像割高粱一样瞬间割倒。

    “别再给他们结阵的机会!” 朱佑丢完了马背后携带的最后一枚青砖,再度举起环首刀,放声高呼。

    根本不用他提醒,已经积攒了一定作战经验的骑兵们,早就知道驱散敌人的重要性。先后跟着刘秀掉头回冲,转眼间,就将贼兵的队伍再度犁了个遍。

    血,像河水般,四下流淌。尸体滚在马蹄下,迅速被踩得看不清模样。侥幸还活着的贼人,士气一落千丈。没有任何胆子再坚持下去,撒开双腿,四散奔逃。

    然而,两条腿的人,怎么可能跑得过四条腿儿的战马?赵四、贾五等人挥舞着钢刀,在背后紧追不舍。迅速将他们一个接一个,砍翻于地。

    说时迟,那时快,前后不过短短七八个呼吸功夫,整整一个队的贼军,就已经被刘秀和朱佑带领三十名骑兵全歼。再看贼子先前围着小楼看热闹的同伙,一个个既没有勇气上前帮忙,又没勇气负隅顽抗,呆呆地站在原地,一个个颤抖得如风中残荷!

    “不想死就滚开!” 刘秀厌恶地看着这群欺软怕硬的贼寇一眼,翻身跳下坐骑,快步走向楼梯。

    众贼人如蒙大赦,迅速让出一条通道,眼睁睁地目送他拾阶而上。随即,又慌忙丢下兵器,噗通,噗通,噗通,相继跪了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