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城

三千琉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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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更

    阮婉去马术俱乐部,是在到乔家后的第三天。

    与之前几天的炎热不同,这一天倒是比较凉爽,明眼人一眼就看出可能会下雨。不过,北方的雨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而且夏季的雨总是让人心情舒畅的,所以三人很顺畅地在上午出了门。

    阮婉来之前没有预料到会去那种场合,自然也就没有准备好什么骑装,好在乔毅乔心愿也没有特意准备这些东西,一来他们只是去玩玩,穿便装也完全可以;二来现在俱乐部中也通常会准备这些东西供客人更换。

    因为乔毅的面子,三人到达时俱乐部的主人很主动地来迎接了。这人姓周名隆,家里是经商的。阮婉两辈子都是第一次见这个人,不过上辈子倒是听说过他——周隆此人家里虽说没什么来头,不过家中在a市经商日久,随便出去吃顿饭都能结识几个酒肉朋友呢,更别提在本地经营多年的周家。再加上周家的名声一直不错,周隆本人更是以“仗义疏财”、很有几分古风侠气闻名,人缘很是不错,黑白两道都有交情。

    所以,他能和乔家攀上关系倒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他对三人的招待很热情,却不是那种一看就是巴结的热情,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如沐春风”。

    他和乔毅看来比较熟悉,乔心愿对他态度也不错,至于阮婉,虽说只是几句话的工夫,她也觉得和周隆说话是件很舒服的事情。回过神来又觉得一个能让人放下戒心的人实在是有点可怕,背后捅刀不要太方便。但话又说回来,她和他之间并没有什么必然利益冲突,或者说他对她态度这么好完全是看在乔毅和乔心愿的面子上,事后估计连她是谁都不记得,她担心这个实在是有些杞人忧天,于是很快就释然了。

    俱乐部果然有准备好的骑装,恰逢又有别的朋友过来,周隆便让俱乐部的服务人员带三人去更换衣服,自己则去继续迎接捧场的客人。

    男更衣室与女更衣室自然是分开的,乔毅一个人一边,看着心愿和小姑娘结伴,他很安心——他算看出来了,这俩姑娘凑在一起时,战斗力必须是爆表的。

    女人在换装方面果断是有天分的,虽说从前没穿过,但阮婉还是很快就完成了这一大业。她穿的是一身卡其色格子骑装和黑色马靴,居然十分合身,这类衣服向来极显身材,并且让人看来相当英姿飒爽。她穿上后对着镜子照了照,居然有种回家后照做一套的冲动。乔心愿穿的则是一套红黑色格子的,看来十分有派头,尤其是她双手抱臂靠在门框上时,嗯,阮婉差点没忍住主动掏出钱包上交了。

    出去时,乔毅已经在等着了。男性的骑装纯色居多,比如说乔毅就上黑下白,上衣紧身双排扣,勾勒出一把好身材。即使对她有偏见如阮婉,也忍不住想击节赞叹“好腰啊好腰!”。

    不过因为乔心愿和阮婉是学习,乔毅是看着他们学习,所以三人都没戴上防摔专用帽。

    三人才走出更衣区,就有人迎了上来,说是周总吩咐的,带两位小姑娘去选两批温顺的、适合新手用的马。阮婉不由感慨,见面时乔毅什么都没说,周隆尚且能做到这种地步,不发财简直是没天理。之后的选马过程很顺利,大约是早考虑到了会有不少新手来的缘故,马厩里有不少马匹供两人选择。

    观看了一番后,阮婉选了一匹枣红色的小母马,也不知是因为品种还是年龄,反正身材比起其他马要稍微矮小一些,她觉得上起来应该要容易一点。乔心愿则选了一批白色的阉过的公马,看来十分高大健美,而且性格很亲人,才一看到有人走到隔间边,就主动探出了大脑袋,然后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选好马后,乔毅和守在一旁的驯马师带着两人摸了摸马,给它们喂了点吃的……总而言之,想骑就得先联络感情——阮婉突然觉得这话有点怪怪的,怎么那么像青|楼名言,是她想太多了吗?

    阮婉选的小母马很温顺,看着她手中捧着的胡萝卜,眨了眨好像能滴水出来的大眼睛,低下头就给吃了。阮婉原本还下意识地想缩手,只觉得掌心一暖,胡萝卜就被卷走了,她也没被咬。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所以她很快就上手了。

    乔心愿胆子更大,不过她选的那匹白马有点“调皮”,又不怕生,一个劲地把大脑袋往乔心愿怀里扎,顶地后者连连后退,嘻嘻哈哈地笑个不停,别提有多开心了。

    联络完感情后,总算是可以上它们了!

    原本其实还应该再培养下感情的,不过来这里的客人谁也没那么多时间,而且有驯马师在,只要听从他的指令,正常情况下是不会发生任何危险的。更别提这些马也可以说是训练有趣,不可能做出尥蹶子把人丢下去的事。

    乔心愿之前有过经验,很是轻松地一翻身就上了马,动作看来很是潇洒,然后就被乔毅指责了——他嫌弃她上马太急,没踩稳。

    阮婉却是犯了难,这该怎么上去才好呢?

    她注视着小母马。

    小母马也偏头看着她。

    两个人同时眨巴了下眼,好像都有些不知所措。

    驯马师已经示范了好几次,可阮婉还是有点怯场,咳,她实在对“上活的动物”有点怯场。她觉得这是因为自己有心理阴影,小时候镇上曾经有人养过奶牛,每天挤奶熬煮好后担着买,那可是实打实的真牛奶,喝的时候能从上面揭起一层黄色的奶皮,回忆起来那叫一个香,可惜后来牛死了……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从小就讨人喜欢,小孩子嘛,尤其是漂亮小孩子,哪有不讨人喜欢的。养牛那家人就很喜欢她,于是就抱着她找牛玩,玩着玩着,就把她给放牛背上了。她刚开始可开森了啊,拽着牛身上的毛毛不肯松手,结果那家人不知怎么的走了个神,牛又不知为何往前快走了几步,她就“刺溜”一下从牛背上滑了下来,刚好落到一滩新鲜出炉的牛【哔——】旁边,整个人都傻眼了。

    于是,骑牛骑马这种事留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又痛又怕又臭!

    所以眼下,她那是相当苦手啊!

    驯马师也是无奈了:“来来来,我扶着你。”不是他说,这头小母马是最最最最最温顺的一只了,个头也是最矮的,她到底怕个啥?

    阮婉这才颤颤巍巍地上了马。

    上去后的第一感觉就是——

    啊,马的身体好热。

    第二感觉是——

    啊,视野变高了。

    第三感觉是——

    马姐,求别动!

    可怜她站在地上时怎么看都是温婉女神范儿,这一上马,就差点变成了弓腰驼背的大马猴。乔心愿在旁边看着,“哧哧”地就笑出了声,乔毅也是忍俊不禁,连连抱拳咳嗽,不敢笑得太猖狂,担心她一怒又砸点什么过来。

    阮婉在这笑声的刺激以及驯马师的鼓励下,总算是找到了正确坐姿,虽说身体还是有些僵硬,手也还有点抖,但姿势乍一眼看去还是能唬人了。

    乔心愿看完阮婉的热闹后,开始慢悠悠地遛着马。阮婉看得出,她是想狂奔的,可乔毅不让,所以她也只能这样了。

    阮婉不会遛马,于是她在被马遛——驯马师伸出手抓住了马缰,带着她一点点地绕着室内马场溜达。

    阮婉坐着坐着,渐渐就放下了心。

    与此同时……

    周隆迎来了一个新客人。

    “哟,这不是颜少么?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周隆用话语打趣,被他称为“颜少”的年轻人笑着反问:“怎么?我不能来?”

    “瞧你说的,你颜少能来,我这里可谓是蓬荜生辉啊。”周隆态度极其熟稔地说,“之前约你的时候不是说有事,怎么又突然有空了?”

    颜明修微微一笑:“给你个惊喜。”

    “真的?”

    “你信,就是真的。”

    “那我还是信了吧,免得伤心。”周隆哈哈一笑,正准备继续说些什么,就看到副手站在门边朝自己打了个手势,他知道,傻缺秘书又有搞不定的事情了。

    颜明修自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抬起手拍了拍周隆的肩:“你去忙吧,我自己进去就行。”

    “那行,反正之前装修的时候你也来了几次,哪儿都熟。”周隆也没和他客气,随口嘱咐了句后就往门口走去。

    颜明修注视着周隆的背影,缓缓敛起脸上的笑容,转身朝更衣室所在的方向走去。

    周隆走到门口,将自家女秘书的难题解决后,又听到她低声嘀咕:“颜少怎么突然就来了,毫无预兆啊。”

    周隆笑了声,对他的话不置可否。

    秘书一看就知道老板心中有数,又因为两人有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关系——打不着的亲戚也是亲戚!于是大着胆子地问:“老板,你知道是因为什么?”

    “颜家想在这里站稳脚跟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周隆低头整理了下袖口,语气随意地说道,“之前罗夫人就一直在用各种方式和乔夫人攀关系。”

    罗夫人就是颜明修的母亲。

    对这件事门里清的秘书“哦”了一声,可到底还是不明白,只有再问:“这和颜少来这里有什么关系?”

    “笨!”周隆数落了一句才说,“刚才乔家大公子不是带着两位乔小姐过来了么?”

    二更

    秘书恍然大悟,原来是特意来追人来了!

    咦?

    等一下,乔小姐?

    她“嘶”了声:“颜少这是想老牛吃嫩草啊!”

    周隆被秘书的话逗得一乐,他为啥让这傻妞做自己的秘书呢?嗯,大概是因为她的傻永远能衬托出他的英明睿智吧,还有就是,她总能说出这种笑死人的话!

    “颜少也不过才二十出头。”周隆摇头说道,“而且这个年纪的小女孩,是最容易在心底被刻下烙印的时候。”

    “有点卑鄙啊。”女秘书如此评价,然后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咦?两位乔小姐?”为了担任这份工作,她特意背过本市所有重要人物的家庭人员名单,乔家是最先背的名单之一,所以她记得很清楚——乔经纬应该只有一个女儿!

    “你的资料库该更新了。”等待的过程中,周隆倒不介意和傻妞住手多说几句话——和其他人说话是让其他人舒服,和她说话是让自己舒服,何乐而不为。他说,“乔夫人是二嫁,刚才那个略大一些的女孩就是她和前夫的孩子。”

    “哦,就是那个长得超级漂亮的小姑娘啊!”

    周隆点了点头,实际上,他对那个女孩的脸也是印象深刻。这一点她比真正的乔小姐更像乔夫人——在他看来,素芳华若不是有着那样一张好脸,是绝对不可能坐上今天的位置的。别跟他提什么“心灵美”,一个新寡的女人若不能在一眼的工夫里把人给吸引住,谁有心情去探讨她的心灵!

    不过这话,他肯定不会和秘书说,她嘴巴虽然严实,但每次说到这种“疑似侮辱爱情”的话题时总是啰嗦又麻烦。

    “颜少这次的目标应该是乔小小姐吧?”女秘书问。

    在她和周隆看来,阮婉既然已经过来了,应该就不会离开。就算不能顺利入籍,至少也会从此享受明面上的乔家小姐待遇,所以喊她一声“乔小姐”并没有什么不对。

    “这还用问?”周隆说到这里,低笑了声,“那位罗夫人的心可大得很,乔大小姐可完全满足不了她的胃口。”

    女秘书露出鄙视的眼神:“没想到颜少居然还是个妈宝,妈妈让做什么就做什么,没骨气!”

    周隆:“……”这重点不对啊!

    他倒是觉得颜明修没这么没用,不过也没时间和傻妞多说了,因为客人已经到了。

    眨眼间,他就露出了一脸和煦的笑容,宛若三月春风般迎了上去,怎么看都是个好客的好主人,刚才背后说人闲话的人好像根本不是他一样。

    早已习惯了老板变脸的女秘书翻了个白眼,然后同样露出笑脸迎了上去,心中默念“一切都是为了工资工资工资工资!”,却又忍不住想“颜少到底打算怎么勾搭乔小小姐呢?”,真是让人好奇啊!

    另一边,已经逐渐习惯了马上视野的阮婉终于渐渐放松了下来,她并不知道,颜明修也来了。如果她知道,今天大约不会来。

    这倒不是因为她有多害怕颜明修或者说多恨颜明修——有乔家人在此,怕怨的对象哪里轮得到他。只是,颜明修此人代表着她那一大波汹涌澎湃的黑历史,光是稍微回想下就会让人想捂脸的那种,让她至今为止都将它塞进记忆宝库不肯开启的那种……所以她是真的不想看到他。

    这种一种孽缘。

    而这种孽缘如果说直白了,就是——

    她曾经对颜明修死缠烂打过。

    没错,死、缠、烂、打!

    阮婉当年脑残的时候不是加入过“大抢教”么,凡是乔心愿的她都要抢,这包括了她的亲人,自然也包括了她的……咳,追求者!

    事实上,阮婉直到如今也不知道乔心愿对颜明修究竟怀有怎样的感情,总之,她当年一看到颜明修追求乔心愿,整个人就像是打了鸡血,开始飞奔而上了。

    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她觉得自己和颜明修之间隔的不是“沙”,而是“沙漠”,塔克拉玛干那种。

    她觉得颜明修很厌恶自己,事实上,她也不怎么喜欢他,总觉得他这个人假得很。但是,只要他接近乔心愿,她就肯定会缠上去。颜明修明明厌恶她,却不能当着其他人的面说什么失礼的话做出什么失礼的行为;她明明也讨厌颜明修,却依旧纠缠不休。

    这过程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互·相·折·磨。

    她最开始也脑残地想过让这家伙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然后带着他在乔心愿面前显摆。好吧,最初她对他也有一点好感度,毕竟他人长得帅彬彬有礼风度翩翩,这种英俊有礼又多金的男人讨人喜欢实在是太正常了。可是,被他背地里刺过几次后,她就彻底打消这种念头了。

    说到底,他们不来电。

    不过,她的这种行为在其他人看来应该是很“贱”的,人家都恨不得把她踹飞了,还一门心思地倒贴。

    无论多少人这么想,真正说出这种话的,只有沈子煜一个人。

    她直到现在都忘不了他当时的眼神和表情。

    所以,如果可以,她也不太想看到沈子煜。

    但是,现实永远是来打脸的。

    于是乎……

    “子煜哥,你怎么来了?”

    阮婉听着乔心愿欢脱的喊叫声,差点没从马上摔下来,驯马师都被她吓到了。她侧头看去,不远处那个骑着黑马而来的少年不是沈子煜还能是谁。

    阮婉不想见到沈子煜之余,不得不承认他的嗅觉还真是灵敏,居然能跟到这里来,也是蛮拼的。

    沈子煜策马过来,停在乔心愿马边,两人——

    一人黑马,一人白马。

    还真是相当登对。

    阮婉觉得自己应该降低存在感地避开一下,于是也没打招呼,只是努力地动了下马缰,小红马居然很懂她的心思,慢悠悠地转了个大弯,开始朝一边走去。

    “姐,你等等我!呜哇!子煜哥你的脸好黑,谁惹你生气了?!”

    阮婉:“……”

    ——天真的姑娘呐,他之所以郁闷是因为你不解风情吧。别追我了,好好地和那谁相处吧,再见!

    阮婉觉得自己拿着个羽毛扇就真能cos狗头军师了,如此想着的她面带微笑,款款而去。

    与此同时……

    周隆今天迎接的客人还真是络绎不绝。

    不过,这一次似乎不同。

    别人也许看不出来,但女秘书还是能看出来的,因为老板这一次的笑容好像格外真心呢——从刚才接了一个电话开始。

    她疑惑了半天,还是决定直接问:“老板,接下来要来的是什么人?”谁让她总学不会委婉呢。

    “我表现地很明显么?”周隆问。

    “明显啊!”女秘书很诚实地回答说,“你刚才笑得像偷了鸡的黄鼠狼,现在笑得像找到了小伙伴的哈士奇。”

    周隆:“……”所以他永远是禽|兽是吧?

    他觉得自己有点手痒,然而他不打女人。

    不过,他也不得不承认她看的很准,他现在的确是在等朋友,等一个有一段时间没见、关系一点也没生疏的大学室友兼朋友。

    “周总!”

    “老二!”

    “……你敢不叫我老二么?!”秦天皓整个人都不好了,生日这玩意如果他能选,一定会在老妈肚子里憋足两年再出去,这样就不会有这么难听的外号了!

    周隆哈哈大笑。

    “老二”是秦天皓的外号,因为他当年在宿舍排行第二。至于“老周”,也是周隆的外号,也是夹缝使然,他从初中时起就爱在班上做点小生意了,大学时因为已经成年,更是开始做各种投资。宿舍的人于是亲热地喊他“周总”。大学可以说是人生的一段重要旅程,他运气不错,三个室友都是心胸开阔又有趣的人,大学四年过得很是愉快,几人也直到今天都保持着良好的交往。

    人各有志,如今几人也是分布四方。

    若只论金钱,他应该是最有钱的那个,没办法,出生好,不奋斗都能当“寝室首富”;老三选择了继续读书,如今在外国;老四进了游戏公司,最近一直忙得跟狗一样,难得见上一面。至于老二秦天皓,他天性自由,一年到头四处游荡。不过也多亏这一点,他们还保持着纯友谊——哪怕关系再好,一旦沾染上利益关系,想纯也纯不起来了。

    能和真正的朋友见面,周隆觉得高兴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不过让他讶异的是,今天秦天皓不是一个人来这里的,他还带了一个人。而且,秦天皓来的有些突然,之前还毫无预兆呢,突然就打了电话问他人在哪里。

    “周总,我这次过来,是来找你帮忙的。”秦天皓也不含糊,见面就提出了要求。

    周隆打起精神,同学这么多年,秦天皓除去“早上求起床带饭”之类的事外,就从没有求过他。眼下既然开了口,他当然是要努力办到,于是问:“什么事?”

    “想求你帮忙找个人。”

    “找人?”周隆愣了下后,问,“什么人?”

    秦天皓将身边的少年往前一推,一本正经地说:“我表弟那素未蒙面的梦中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