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丁耀

三天两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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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了?”燕璃见王诩神色有异便问道。

    “有人跟踪我……”王诩还是十分认真警觉的表情,不过这句话落到燕璃耳朵里似乎是另一个意思。

    “谁跟踪你了!我只是碰巧想上天台透透气!”

    王诩根本没听她说话,他皱眉道:“恩……完全找不到对方的具体位置,敌暗我明,此地不宜久留,我闪先……”他这样说着,还真是说走就走,撂下燕璃一个人在那里不知所措。

    其实王诩的策略很正确,如果对方是冲着他来的,要想不牵连周围的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离这些人越远越好。

    于是王诩跑下楼,骑上了他的老爷自行车,独自往校外蹬去。

    王诩是幸运的,因为刚才那把狙击枪的主人根本没打算杀他,如果对方真的开枪,就绝对会命中目标……

    丁耀站在楼顶,在这个位置他可以俯瞰到翔翼整个校园的东南角,而翔翼的大多服务设施,如餐厅,图书馆和校内的一些便利店全都在东南这一片。

    丁耀今天会出现在这个狙击点绝非偶然,他早在三天前就找到了这个地方,这栋商务楼与翔翼外围的围墙只有一条街的距离,以子夜的势力,别说是租下整个顶层,就是把整栋楼搞到手都不是难事,因此就有了刚才的狙击。

    丁耀站在那里等待着,王诩的面孔已经深深印在了他的脑子里,他也不需要望远镜之类的东西辅助,因为他本来就能看见极远的事物。

    三天三夜,这位子夜的丁司令不吃不喝也不睡觉,站在那里目光如炬地等待着他的猎物出现。也许有人要问,这位难道连厕所都不上?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解释,当一个人的胃和膀胱空空如也的时候,的确没有必要上厕所……

    总之,丁超人这三天的日子不太好过,纵然他的身体已经很接近超人,但毕竟还是个凡人,凡人在遭遇了这种事以后都是会发火的。

    至于他发火的理由,当然是王诩……

    丁耀的计划本来非常简单,他带着狙击设备站在那里,观望几个小时,然后他的猎物王诩小哥就会屁颠儿屁颠儿地出现,结果就是被他一枪打得脑浆迸裂,惨死当场。当警察到来的时候,他已经去找下一个叫古尘的猎物了。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丁耀怎么也想不到,这世界上还有王诩这种大学生,此人居然连续三天都没有出现在学校东南角……

    在翔翼读书,就算你是个靠家世混进来的二世祖,也不能成天窝在寝室里当宅男吧?你就算不去图书馆看书,也该去拿一本小资情调的垃圾读物装装忧郁泡泡妞吧?就算你真不去图书馆,总得去餐厅吃饭吧?就算你连饭都不吃,难道什么牙膏餐巾纸之类的日用品都完全不用?

    丁耀的想法的确没错,但是他今天遇到了王诩,一个职业的宅男……因此,只能说,他太天真了……

    王诩的寝室里囤积了大量的泡面和厕纸,自从他在这个学校站稳脚根以后,就基本告别了吃食堂的日子……

    按照他的思维,厕纸,是一种即使过了五十年也不会变质的东西,囤积厕纸和囤积黄金其实也没什么区别,而泡面,作为宅男这种动物的主食,王诩自然也是不会放过,无论哪种口味那种包装,只有你没见过的,没有王诩没吃过的,他囤积泡面是按照保质期的时差和季度来进行的,还要考虑到性价比以及吃时的心情……

    可以这样说,如果有一天生化危机真的爆发了,只要僵尸不冲进他的屋子,他很可能还能对付个一两年,而且一切生活照旧……

    由于王诩上课的地方,还有话剧社排练的剧场都不在东南角,所以丁耀无疑成了一个大悲剧,要不是今天花展云约王诩上天台“谈谈”,可能丁耀得站到周末了。

    而就在二十分钟前,当王诩出现在丁耀的视野中时,后者简直恨不得直接冲过去撕了他,当然了,如果他真的这样做了,首先被撕掉的应该是翔翼的那些保安,而这明显不符合子夜一贯的行事作风——干净利落,不留痕迹。

    所以丁耀强压住心头的怒火,开始拼装狙击器材,他并不着急,这个猎物已经让他等待了太久,先打断他的四肢,让他受到疼痛的折磨,最后再爆头毙命,这才有快感。

    不过当丁耀不紧不慢地装好狙击枪开始瞄准时,却又出现了意料之外的情况,他透过狙击镜看到了一个人,一个对他来说既熟悉又陌生的人,他的女儿,燕璃。

    虽然丁耀早在燕璃小时候就抛妻弃女,成为了子夜的高层,但这些年来他一直都在暗中关注着这对母女。丁耀知道自己的女儿跟了母亲的姓,也知道她就在翔翼,不过他从未想过要再次出现在自己妻女面前,他明白,保持距离就是对她们最好的保护。

    亲情真是个有趣的玩意儿,十几年未见的女儿,只要一眼便能认出来。“或许是因为她长得很像妈妈吧。”丁耀后来是这样对自己解释的。

    在看到自己的女儿以后,丁耀放在扳机上的手指松开了,他默默地看着王诩离开。

    一个残暴,冷酷而且极其优秀的战士,在此时此刻,也只是个凡人。

    他不可能在自己女儿面前枪杀王诩,不管王诩是不是燕璃的朋友,他都不能。

    他并不是怕王诩的血会溅到燕璃身上,他怕的是,自己手上的沾的鲜血会让他的女儿看到……

    …………

    王诩可真不知道自己是死里逃生,当然了,就算他知道,也不会感激丁耀的大发慈悲,按照王诩的思路,这基本是上天给了他复仇的机会之类……

    王诩蹬着破自行车接近了丁耀身处的大楼,他也不是泛泛之辈,好歹算是个狩鬼者,大致感觉到了危机感袭来的方位,所以准备过来看看。

    楼顶的丁耀心绪已经平复下来,他很快搜索到了街上正在靠近此处的王诩,心道:“居然还找过来了……看来你也不是简单角色……”

    丁耀收起了狙击器材,他决定给予对手起码的尊重,他要等在这里,然后亲手把王诩击溃,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