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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节 喝酒
落日的余辉斜斜射下,在阴暗的辐射云表面染上一层模糊的金黄。凝厚的云层蕴积了太多水汽,偶尔有几滴冰冷的雨水从天空坠下,不等完全掉落地面,已经被疯狂窜行的气压流裹胁着卷向远处。就在这种杂乱无序的纷争抢夺下,微薄的日光竟然隐隐映出一圈如雾气般虚无缥缈,只能勉强看到几缕边缘的彩虹。
仰着头,站在岩石和灌木混杂的荒野上,用迷醉的目光久久注视着这点珍贵无比的彩色,刘宇晨只觉得自己心脏正随着被蒸发的水汽一起,朝着黑沉沉辐射云层之外那个充满阳光的世界,慢慢飘扬,缓缓上升。
暮阳渐渐落下,地平线上的崎岖不平的山脉轮廓已是一片漆黑,略微带着金黄的光,从山脉背后隐隐透射出来,越来越少,越来越暗,仿佛有一只肉眼无法看清的巨爪,把它死死卡住,狞笑着拖进无边无际的黑暗深渊。
把沉重的背包重新扛在肩上,拎起靠在脚边的法玛斯(famas)突击步枪,转过身,迈出酸软沉重的脚步,拖着长长的投影,朝着背离光明的方向,刘宇晨越走越远。
他根本不记得,自己究竟是怎么离开二十四号生命之城。
他没有答应约瑟芬的请求,更没有把那支x2药剂据为己有的意思。然而事情发展根本出乎意料之外—就在他转身拉开房门,正准备离开的一刹那,后脑突然被某种硬物重重一击。在眩晕和迷乱中瘫倒昏阙的一刹那,刘宇晨只看见约瑟芬那张充满坚毅和怜悯的脸。
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生命之城东北面五十多公里一间小木屋的平板床上。没有人,没有家具,只有一支靠在床边的famas突击步枪,还有一个装有弹药、净水、食物,当然也少不了那枝“x2”药剂的军用帆布背包。
约瑟芬经营二十四号生命之城多年,总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脱困手段。刘宇晨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不跟自己一起走?留在那座被叛军包围,几乎相当于废墟的城市里,又能做什么呢?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彷徨。
没有目的。
没有去向。
我……究竟该做些什么?
刘宇晨第一次觉得—对于人类而言,有限的生命,其实是上天的一种恩赐。那些在旧时代死于战火中的人们要比自己幸福。至少,他们不需要为明天担忧,不需要考虑未来,也不需要承担什么所谓的义务和责任。
死亡,也是一种幸福啊!
默默抚摸着戴在左手上,代表会长身份,表面刻有银色柳叶刀图案的戒指,刘宇晨似乎有些顿悟。
约瑟芬可能早就知道克里克斯等人的反叛,她早已做出安排,虽然没有公开张示,但是这枚戒指已经足够说明一切。
她把所有东西都交给了自己。
医生联合协会、城市、对手梦寐以求的药剂、科技……
“收回二十四号生命之城,救回约瑟芬—”
潜意识里,有个被光明笼罩的声音,正在义正词严地催促自己。
“放弃吧!你只是一个没有异能的普通人。你为她已经做得够多,接下来,好好找个足够繁华的城市,或者投向骷髅骑士团或者叛军也不错。你是一个拥有生物技术的科学家,任何一方都会对你表示出足够的尊重和优待。放松心情,去过过属于正常人的生活—”
对面,黑暗中传来的声音妖魅而邪气,但是听起来却很舒服,令人想要放弃一切,昏昏沉睡。
我……究竟该怎么办?
他躺在床上,整整沉默了两天。
麻木的身体已经忘记饥饿与干渴带来的生理反应。旁边有水,有食物,但是刘宇晨丝毫没有想要张嘴的欲望。他只是默默地凝视着天花板,视线似乎穿越了屏障,落在无尽遥远的地方。
终于,他想要离开床,想要喝水,想要吃东西……
远方的路,很长,但是仍旧必须走下去。尽管脚步蹒跚,却终究是在缩短漫长的距离。
朝着东南方一直走,这是他唯一的方向。那里,也是隐月城的所在地。
刘宇晨已经没有亲人,没有城市,佩在胸前那枚代表医生联合协会执事身份的银色柳叶刀标志,也落满了灰尘。
在这个荒凉得令人绝望的废土世界,至少,他还有一个朋友。
……
夜,越来越深沉。
辐射云吞没了星辰和月亮的光,战争毁灭人类社会代表文明的一切设施。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世界会从此陷入永无休止的黑暗。即便是荒野,仍然能够看到光的存在。
黑夜里的光,代表很多不同类型的含意。
那可能是几只带有剧毒,利用发光诱源捕捉食物的昆虫;也可能是腐狼在饿得快要发疯时,双眼中透出的莹绿;甚至会是还没有完全挥发干净,仍然具有致命威胁的放射性核废料。它们都在用各自不同的方法,释放出诡异无比的光线,诱惑那些需要得到帮助的动物或者人类靠近,带着惊恐无比的绝望神情,成为被死神大镰刀勾去生命的一个个猎物。
芦苇镇上的光,可能也具有相同的功能。但是不管怎么样,那毕竟是人类制造出来的光明。
望着那些用木条、铁皮拼凑起来的围墙,用破碎砖石在废墟基础上堆砌出来的狭窄房屋,刘宇晨不由得停下脚步,站在距离小镇一百多米外的岩石旁边,神情复杂地望着这个在地图上只用一个小黑点标注出来的定居地。
他皱着眉,凝望着前方无止尽的黑暗,心头那隐约的警兆始终徘徊不去。危险的感觉非常微弱,时断时续。
生活在废土世界,却并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拥有在这个世界生存的经验。
刘宇晨从来没有过单独离开二十四号生命之城的时候。他知道流民会为了食物相互杀人取肉,也明白荒野上的女孩十岁就已经不是***,男孩在更小的时候就必须外出狩猎,但他从来没有亲眼见过,更没有亲身体验过那种喉咙渴得足以着火,胃囊饿得随时可能被酸液蚀穿的生活。
旧时代有人生下来就是乞丐或者亿万富翁,现在也不例外。
不过,他同样也很清楚夜晚的荒野有多少危险。没有光,没有火,游荡寻食的腐狼和变异巨鼠,会把每一个在黑暗中熟睡的流浪者撕成碎片。
尽管是个陌生的小镇,这里也许还可能存在反叛者安插的巡逻哨兵,可是刘宇晨别无选择。
他只能,也必须在这里过夜。
……
芦苇镇没有守卫,只有两条土路纵贯交叉的街道上也看不到人影。一间外观相对还算干净的小石屋里,透出可以明显感觉到暖意的光,横挂在门头的圆形木牌上,用刀子歪歪扭扭刻出一只勉强能够看出基本形状的高脚杯,下面有三个醒目的英文字母—“pub”。
酒吧面积不大,充其量不超过五十平米。刘宇晨推开“吱嘎”作响的木门,走进店里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从不同方向汇聚过来,久久停留在他的身上。
他们感兴趣或许并不是这个陌生的外来者,而是背在肩膀上厚厚的帆布包,还有那枝威力巨大的famas突击步枪。
每一张桌子旁边都坐着人。迟疑片刻,他走到靠近窗户的一张旧木桌前坐下,把背包和步枪靠在脚边伸手可及的地方,放好。
对面,一个长相凶狠,胳膊上密布着黑色体毛的大汉死死盯着他。没有说话,只是示威性地轮起餐刀,狠狠切割着盘子里一块半生不熟的烤巨鼠肉,再用叉子把切好的肉块送进嘴里用力咀嚼。血水和调料混合成的液体。从白森森的牙齿缝隙中被挤压出来,顺着嘴角流出口腔,一直滴淌到桌面上。
一个身材肥胖,穿着满是油污,只能从款式上勉强能够看出那是一件白色围裙的女招待,扭动着尺度惊人的肥大臀部走了过来,低下头,凑近刘宇晨的耳朵,用明显已经半醉,却充满挑逗和诱惑的口气说:“嘿嘿嘿嘿!漂亮的小伙子,你想要点儿什么?”
从外貌判断,这个女人的实际年龄至少超过四十岁。如果她的体形能够在现有基础上减瘦三分之二,那么倒也算得上清秀。遗憾的是,太多的脂肪占领了原本属于面部五官的位置,把眼睛挤得完全眯成一条缝,腮帮与鼻翼中间已经产生了可怕的凹隙,至于嘴唇……红色唇膏实在涂抹太多、太厚,开口说话的时候很难让人将其与“嘴唇”这两个字联系起来,总会下意识想起油光滑亮的新鲜***。
如果一定要从她身上找出某种优点,那就是胸很大,屁股也大。乍看上去,仿佛四个成双对排列,被衣服遮盖住的篮球。
“请给我一杯白兰地。”
刘宇晨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从口袋里摸出几张骷髅骑士团发行的钞票。他不想喝酒,但他也明白—在所有定居点里,酒吧和旅馆其实都是具有相同意义的设施。不花点钱买上一杯酒,自己恐怕根本不可能得到需要的房间的干净床铺。
“仅仅只是白兰地吗?”
肥胖的女招待顺手从旁边拉过一把椅子坐下,把整个胸部重重摆在桌面上,使劲儿扭动肩膀,让宽松的罩衫几乎滑到手肘,带着脸上甜腻得令人恶心的笑,说:“除了酒,你应该再来点儿别的什么……比如,我怎么样?哈哈哈哈!”
一股汗馊与口臭的混合气味扑面袭来,呛得刘宇晨差一点儿活活窒息。他本来恬淡宁定的脸上顿时阵红阵白,侧过脸,感觉熏人的味道稍微淡了部分,这才强笑着摇了摇头,说:“谢谢……嗯!那个,有空房间吗?我大概得在这里过夜了。”
“房间?当然有。如果你能让我满意,我可以让你在这里一直住下去。免费—”
女招待脸上挤出一个自认为充满魅力的微笑,伸手接过钞票,又迫不及待顺便摸了摸刘宇晨细长白净的手指,嘟起嘴,冲他来了个性感十足的飞吻。
“够了!芭芭拉,现在离开那个年轻人。他可承受不住你那可怕的体重。如果真的觉得逼骚发痒,我这里还有两个洗干净的空啤酒瓶子—”
一个头顶微秃,脸上有着酒精过度的病态红色的中年男人,从吧台后面站起身子,口气严厉地喝住近乎发情状态的女招待, 同时把一杯刚刚倒出的白兰地装进盘子,用手托起,慢慢走出柜台。
酒吧里顿时爆发出一阵肆无忌惮的狂笑,口哨声和嘘声不断响起。一个身材干瘦,已显醉态的酒客踉跄着脚步,跌跌撞撞地走到芭芭拉旁边,正要涎笑着伸手在她几乎鼓出衣服的胸口摸上一把,却被肉山一样的女招待狠狠推开,倒退着摔倒在地。
“妈勒个逼,就凭你那根连毛都没长齐的瘦牙签,也想来碰老娘的身子?信不信得老娘把你活活榨成人干?”
怒目圆睁的芭芭拉咳了几声,把一口浓痰用力啐在瘦男人脸上,高高撸起衣袖,露出两条比火腿还要粗壮的胳膊,从旁边抓过一把椅子高高轮起,暴怒无比地狠狠乱砸。
“嘭—”
椅子与身体接触瞬间,同时爆发出凄厉无比的惨叫。剧烈的疼痛使瘦男人被酒精麻醉的大脑立刻清醒大半。他一边惊恐地嚎叫,一边捂住痛处忙不迭夺路狂奔,没留神一头撞翻了刘宇晨面前的桌子,把摆放在上面的所有东西“稀利哗啦”全部打落在地。
“你,你这个该死的混蛋—”
坐在对面的彪形大汉暴跳如雷地站起,脖子上粗大的青筋不停地跳动,身上的肌肉则如同藏满了虫子一样快速蠕动。他一把抓住瘦男人的衣领,把整个人高高从地上拎起,咆哮着轮圆铜锤般的拳头,朝着对方腹部狠很撞击。
瘦男人的脸色一片青白,他眼睛鼓得几乎凸出眶外,强烈的外力作用使胃部一片翻腾。突然,他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惨叫,紧接着,绻曲的身体一阵乱颤,从大张的嘴里呕出一团颜色黏黄,散发出腥浓恶臭的秽物。
有酒、有尚未消化完全的食物残渣、还有胃酸,以及许多相互纠缠交粘,形状和颜色莫名其妙的糊状物……
见状,刘宇晨连忙以最快的速度起身闪开,等他想起摆在脚下背包的时候已经太晚—瘦男人嘴里呕出的污物早已喷溅得到处都是,突击步枪和背包上到处都流淌着半凝固状态的黏液。
恶心,剧臭。
“把这个醉鬼扔到外面去,让他好好凉快凉快—”
从吧台后面走过来的中年男人紧皱着眉头,一手掩住鼻子满面厌恶地摇了摇头,旋即,他转过身,朝站在墙边的刘宇晨招了招手,颇为抱歉地说:“随时都有可能遇到这种令人不愉快的事情。年轻人,坐到这边来吧!这杯酒,算我请你的—”
刘宇晨迟疑地看了看半死不活拼命挣扎的醉鬼,又看了看被呕物覆盖的背包和枪,一时间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做。
“芭芭拉,把这个小伙子的东西拿到后面去冲洗一下。顺便帮他安排个干净点儿的房间—”
中年男子的身份显然是酒吧的老板,他把托盘放在旁边另外一张桌子上,微笑着冲刘宇晨捏了个响指:“坐过来吧!喝完这杯酒,再吃点东西,我保证你会渡过一个愉快的夜晚。”
不等刘宇晨说话,芭芭拉已经抓起背包肩带,带着脸上无比厌恶的表情,小心翼翼地拎着突击步枪没有沾染污物的枪管,嘴里骂骂咧咧地嘟囔着,连拖带拉把所有东西收进酒吧内间。
长途跋涉给身体带来的疲惫,连日坚守城市的思维紧绷,长时间思考却没有及时补充营养,加上突如其来的意外,还有从未在荒野上的生存经验……所有的事情加的一起,刘宇晨只觉得大脑一片麻木,机械地伸出脚,走到酒吧老板安排的新桌子旁边,在对方殷切的招呼下,本能地端起杯子,抿了一口。
酒,并没有他曾经喝过同类饮料应有的火辣燃烧感。味道很淡,舌头可以品尝出酒精的成份,更多的,则是水。
荒野上的人连饭都吃不饱,自然不可能拥有什么好酒。虽说能够从废墟里弄到一些品质绝佳的陈酿,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好的运气,甚至足够维持酒吧日常消耗。
刘宇晨隐隐约约觉得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却说不出来,也察觉不到。
他只觉得脑子里很乱,就像有无数莫名其妙的符号和画面飞快跳闪,正在嘶吼、咆哮着,疯狂夺取着意识空间里最后的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