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玉霜丹

青猫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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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看到这行字, 说明v购买比例小于60%,此为防盗章  “好险!好险!”穗穗边跳边喊着跑进了一碗面馆的门堂,她两只小手紧紧抓着袖口, 唯恐摘来的那点桂花掉出去,直到在后院看见正在打水的二娘, 才小心翼翼地张开一点袖子, “娘你闻闻,香不香?”

    余锦年也染着满身桂香回来,老远就听见母女二人有说有笑。

    二娘掩着嘴轻轻笑着,抬头看见余锦年进来了, 也取笑他道:“你们两个小贼,又去哪里疯野了?”

    “穗穗你一回来就与二娘告状,也不知道是哪个小丫头先闹着要去看的,看我不收拾收拾你!”余锦年作势要去抓小丫头,穗穗“呀”的一声尖叫着跳开,跑到二娘身后露出个脑袋尖儿,两人你追我赶的玩起鹰抓小鸡, 惹得二娘也爽朗笑起来。

    玩闹够了,余锦年就找出个竹匾子, 把袖中桂花倒进去晾晒, 穗穗见了也站到边上,学着余锦年的样子提着袖子, 哗啦啦往里倒。

    看着两个一大一小的孩子似亲兄妹一般和谐, 二娘心中甚是欣慰, 一会儿,又突然想起什么来,出声道:“燕子巷里确实有一棵桂花树,是以前程伯家里种的,不过前两年,程伯二老都先后作古了,那院子也就空了下来。”

    想到今天在那门口见到的陌生男人,余锦年不禁问道:“那院子是无主的?”

    二娘说:“谁知呢?若是无主的,早年官府也该打发人来收拾了,可这么些年过去了,那院子依旧是那样,也没有人动,想来还是有主罢?”

    一会儿是没主一会儿是有主的,可那男人又确实是要进院的意思,余锦年有些摸不着头脑。话说,那院子只是个普普通通的邻家小院,听二娘说,原东家程伯以前是给一户大户人家做下人的,后来年事渐高,便辞了主家回到家乡来,添了这处房子养老,还给人做了几年账房先生,老先生为人和善,且见多识广,很得街邻尊敬,唯一可惜的是程伯家里从没见过有什么亲戚来,以至于后来二老无病无疾地去了,还是街坊给操办的白事。

    如此说来,那男人更是可疑了。

    正琢磨着,穗穗拉了拉他的袖子,巴巴眨着眼睛问:“小年哥,晚食吃什么呀?”

    余锦年回了神,心道,罢了,反正他已邀请那男人来吃赔罪饭,若晚上他真来了,是真是假也就能知个清楚了;若他不敢来……也就当是给二娘母女改善伙食了。

    这说到了吃食,余锦年就得好好思忖思忖了,既然是给人赔礼道歉的,饭菜总不能太搪塞了,得显出点诚意来才好说话,可也不能太铺张,他又花销不起。

    思来想去的,他渐渐在胸中拟定了一套菜单,当下便检查食材准备了起来。

    穗穗自告奋勇地想要帮忙,余锦年看她眼神真诚无比,一对眼珠黑葡萄般亮晶晶的,仿佛是说“我一定不会裹乱”,于是给了她几朵又大又肥的新鲜侧耳,即蘑菇,叫她慢慢撕成小瓣。

    小丫头听话地搬了张小杌子坐在门口,还真像模像样地干起了活。

    余锦年也拿了个筐,剥起蒜来。

    期间穗穗偷偷看了他好几眼,终于耐不住了,抬着小脸问他晚上吃什么。余锦年心笑原来帮忙是假的,来刺探军情才是真的,于是张口飞快地念道:“珍珠肉圆、如意香干、五彩桂花翅、蒜香黄金瓜,配三鲜侧耳汤,还有元宝蛋卷做小食。”

    “……”穗穗咽了声口水,感觉更饿了,她咂着小|嘴嘀咕了半天,好像是听呆了,又忽地站起来跑向二娘的房间,“娘,娘!穗穗告诉你件大事!”

    说话间,余锦年手头的蒜也剥好了,各个白胖饱|满,也就不理穗穗了,回到厨房起锅起灶,至于穗穗向二娘汇报晚上要吃“镇柱油圆”和“陆姨香肝”的事儿,他可就管不着了。

    他要做的第一道菜是“蒜香黄金瓜”。

    所谓黄金瓜,就是南瓜,因过油煲熟后色泽金黄而为名,听这菜名便知里头主要食材是大蒜和南瓜了。大蒜能温中健胃,南瓜能补中益气,他想起在桂花树下遇见的男人,虽是有谪仙之姿,但委实太清冷倦怠了些,靠近了也仿佛没什么温度,面色唇色也都很淡,便猜测他许是有脾虚气弱的不足,于是就拟出了这道菜。

    这道黄金瓜须得用瓦罐焗着才能好吃,他先是用小油刷在瓦罐的底部涂上一层油,然后将白胖蒜瓣丢进去铺作一层,上面撒些肉蔻、白芷、香叶和葱段姜片等物,既是起到了调味的作用,又各有些暖煦散寒等等不一的功效,最后才将切成船儿状的连皮南瓜瓣反铺进砂锅里,再加入盐酱和少许的水。

    这是最废时间的一道,需要上灶先用大火煮沸,再转小火慢煲。

    灶间热气腾腾,余锦年脸颊也烧得红扑扑的,他抬手擦了擦两鬓的细汗,继而着手处理下一道菜,他先用小木槌将洗净的鸡翅槌一遍,这是为了翅肉入口时更加有弹|性,又用剪刀在翅尾上锉个口,将里头的骨头一点点夹出来,制成了无骨翅,放在一旁用酱和糖腌制片刻,准备做五彩桂花翅。

    这道菜是上一世余锦年在小吃街尝过鸡翅包饭后自己研究出来的,无骨鸡翅囊糯米饭虽然新奇好吃,但吃到尾时就感到有些油腻碍胃,他回到家后便着手对此改造了一番。

    他是将里头的糯米饭变成了五彩菜丁,更能清新解腻一些。这里菜丁就是手边有什么便切什么,余锦年选了胡萝卜、黄瓜、豇豆、玉米粒和白藕,剁成小粒过水一焯,与今日新采来的桂花混在一起,填到无骨鸡翅里头。

    余锦年卷起两侧袖子,正要将翅入油锅,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小跑声。

    穗穗慌里慌张地冲进来,嘴里匆忙喊着:“糟了,来了来了!”

    “什么来了?”余锦年疑惑。

    穗穗指着前堂:“凶巴巴的那个人!”

    余锦年一听,便下意识以为又是什么闹事的食客,抬腿就往外走。毕竟这事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那是之前,二娘在这面馆里还卖些便宜酒水的时候,有个无赖流|氓酗酒闹事,调|戏二娘,还跟当时的堂倌打了一架,险些闹到县衙去,后来二娘心有余悸,直接将酒水生意停了,改只卖面。

    还没到前堂,就听见原本应该热热闹闹的门面颇有些鸦雀无声之意。

    余锦年心里纳闷,这是来了个什么厉害的人物,手下同时挑起了隔帘。

    定睛一看——某人正在一个小矮方桌前正襟危坐,面色凝肃,仿佛自己并非身处一家寒酸的小面馆,而是端坐在什么高档茶楼上,等着人伺候一般。又因他这姿态与面馆格格不入,简直下一秒就要站起来砸场子了,搞得四周桌上食客都纷纷躲远,生生在这位美男子周围造出了一条隔离带。

    “……”余锦年愣了一愣才反应过来,但既然是客,又岂有不迎的道理,于是微笑着走了出来,“你来了?”

    男人闻声冷冷地抬起眼睛,轻轻扫了眼少年脸上的那团奇怪的红晕,随后乌羽似的长睫便缓落下去,半晌才应了个低沉的“嗯”字。

    他人虽然冷了些,嗓音却很是和煦,余锦年站在他桌旁,无话可说了一会儿:“……那个,有些早,菜刚下了锅。”

    男人沉着道:“不早了,已酉时过半。”

    “……”余锦年又无话可说了一阵,他面上静静的,心里却忍不住哀嚎,这人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喜欢把天聊死?随便寒暄两句会要了他的命麽?

    面馆的每张桌上都摆有一套粗瓷茶具,因来往面馆的都是些粗人,因此壶中茶水是温是凉的也没几个人在乎。此时男子伸出手来,拎起桌上的一枚小壶,给自己斟了一杯茶,他先是用食指背轻碰了碰茶杯,见是冷的,便又放下了。

    余锦年看他两手半藏在袖中,十指当真是白皙修长,指间有个并不起眼的笔茧。眼下天色渐晚,虽有露气弥漫但还不算太凉,这人却比下午初见时多加了一件深烟色的披风,让余锦年这等小火炉体质的人看了顿觉闷热。

    他躬身将冷掉的茶壶取走,和气道:“稍等一下。”

    于是转进厨房重新沏茶。

    经过后院时闻到晾晒在竹匾子里桂花的香气,便灵机一动,捻了把桂花进来,又从之前盐渍的小罐里取出几颗梅子,一并放到茶壶中注入热水,阖上壶盖闷上少许。

    凑这个闲暇,他将囊好馅儿的脱骨鸡翅入锅且炖着,又将南瓜瓦罐下的火减缓了,才抱着茶壶出去。

    他一撩开隔帘,正正对上男人的视线,好似这人自他走后就一直盯着这个方向,期盼着他再次出来似的,让余锦年有一瞬间感觉到一种莫名的不好意思来。

    但这种误觉很快就被他清出了脑壳,也许人家只是在看隔帘上的花纹呢。

    余锦年将热烫烫的茶壶放在男人手边,笑了笑说:“很冷吧?这是桂花梅子茶,酸酸甜甜的很是可口,稍饮一些既能暖肠也能开胃。”顿了顿,又继续说,“下午时候实在是冒昧了,摘了东家的桂花。原是家里丫头年纪小,吵着想要两朵,这不,已经罚过她了。”

    他轻笑着,就面不改色地把好大一口锅扔到了穗穗头上,躲在帘子后头偷偷窥望的穗穗简直要气上了天,也不知道是谁兜了满满一袖子的花儿!

    男人望着面前的花茶微怔,神色如入定一般,对他所说的话始终无动于衷,让余锦年好不尴尬,他几乎要忍受不了这种奇怪的气场,将要起身逃跑时,男人忽然叫住了他,沈沈问道:“请问阁下如何称呼?”

    余锦年站住脚,眨了眨眼回答:“余锦年。年年有余,锦绣华年。”

    “……锦年。”男人将他的名字在唇齿间慢慢碾磨一阵,蓦地一笑,“好名字。”

    余锦年瞪着眼瞧他,不是很明白他什么意思。

    “在下季鸿,北方人士,到此地是为拜访一位世伯,他本应是居住在那桂花院里的,可如今院门紧锁,世伯一家不知去向……不知小东家可知他消息?”男人手指摩挲着热气腾绕的茶杯,眼角轻轻翘起,如此似笑非笑倒更是显得他容貌昳丽,让人无端觉得就算只是冷待了他都是一种天大的罪过。

    余锦年傻站了一会儿才想起来答话,心里暗自懊恼自己一个“二十八岁”的正直青年,竟然有天被一个男人迷了眼。

    “季公子说的可是程伯一家?”

    季鸿点头:“正是。”

    余锦年低头道:“先生节哀,程伯二老早年间就已驾鹤去了。”

    季鸿听了也没什么反应,只阖上了眼不言不语,待到杯中花茶渐渐冷透,他才衣袖微动,道了声“打扰”就起身要走,摇摇晃晃的,连玉色袖角撩进了茶杯里都尚不自知。

    余锦年看他奇怪,总觉得心中不安,没等他迈出第二脚,就伸手将他拽住了。

    男人回过头来,很是不解地看着他,眉心轻轻皱着。

    余锦年仍是没有松手,固执地说:“既然来了,不若留下来吃顿晚饭罢?菜已经在锅里了,原本就是要招待你的。再说季公子既是程伯家世侄,也算是那院子的东家了,我们摘了院里的桂花,理应赔罪道歉的。”

    话颇有些强词夺理的意味,可偏生季鸿却动心了。

    见男人终于点了点头同意留下来,余锦年也露出个如释重负的笑脸,嘱他“在这里不要走,等会菜就烧好了”,说着又给他添上热花茶,才回到后厨忙活去。

    季鸿坐在桌前,感觉昏沉沉的,也不知怎的他就听了少年的话,当真留下来吃饭,只是脑海中不禁想起少年临走时那双弯弯的眼睛,很是亲切可爱,就有些不忍拒绝。他两指端着茶杯慢慢品了一口,确如少年所说,梅子的酸甜中掺入了淡雅的桂花香气,入喉很是温暖,味道也很是熟悉。

    饮了热茶,他愈加感觉困倦了,加之因这一壶桂花梅子茶又忆起了过去,就似揭开了寒夜中的一道风口,整个身体都变得沉重寒冷起来,只好将头轻轻倚靠着旁边的墙壁,勉强让自己闭目养神。

    莲蓉是余锦年的拿手馅,是取个大饱|满的白莲子,剔除苦芯,以清水久煮,至莲子肉软烂时,捞出用石臼碾碎成泥,反复过筛,之后加入蜜糖、桂花和籽油,再撒入一小匙盐粒——正所谓“盐能引甜”,甜莲蓉里加入一点点盐,能够丰富口感,使莲蓉味道更加醇和——然后便是将搅拌好的馅料泥用小火慢炒,直到馅料干湿合宜,便能用来捏团了。

    这莲子性平味甘涩,能够护精气,补胃虚,安心神,也是一件养生好物。而加了桂花的莲蓉更是芳香宜人,回味无穷。

    雪俏吃完,很是满意地点点头,又抿了茶清口,才开口说道:“许久没吃上这样地道的莲蓉月团了。倒是让我想起了还在家中顽皮的日子,那时家中富裕,也不觉得这莲蓉小饼是好东西,还扔过不少,如今想来真是暴殄天物。”

    她笑了笑,却愈显得眼中愁绪万千:“你做了这许多,我独自也吃不完,不如送给姐妹们都尝尝。”说着招来清欢小娘,支她拎着剩下的月团下楼去。

    清欢朝余锦年眨了眨眼,做了个鬼脸,才抱着食盒跑开了。

    房中只余他们二人,桌上镂空葫芦熏香炉里袅起淡淡的青烟,余锦年见清欢走远了,迟疑问道:“雪俏姐姐可是想托我办什么事?”

    雪俏这才起身,从床下的一只木箱中取出一个小包袱来,接着又从妆奁盒里拿出一只玉镯。玉镯清莹透亮,水头长,碧色青翠,一看就是上等的好玉料子。她将这二样东西摆在桌上,又拿出一个锦绣钱袋,无需打开看,只听那沉甸甸的袋子落在木桌上的声音,便能猜出里头定是钱财不菲。

    可余锦年还是想低了,当雪俏打开钱囊时,他惊得张了张嘴——竟是一小兜金银混珠!银多金少,满满当当,但仅是如此,就已经是余锦年所见过的最值钱的东西了。

    这架势,莫不是将全身家当都掏出来了?

    雪俏神态自若,并不因为这兜钱财而有什么难舍之情,她对余锦年躬身行礼,说:“雪俏确实有一事想请年哥儿帮忙。”

    余锦年忙站起来:“姑娘直说便是。”

    雪俏道:“不瞒年哥儿,我家中以前也是殷实之户,后来发生了变故,我才流落至此。前些日子,我才托人打听到,爹娘都已经……”她低头沾了沾泪,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我身处这是非之地,有诸多无奈,也有诸多禁制。这倚翠阁是进得易,出得难,所以想劳烦年哥儿,帮雪俏寻觅一处清净之地,为我家人立一个衣冠冢,也算是全了我身为女儿的孝道。”

    还以为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原只是立冢祭拜,余锦年忙劝慰了两句,答应下来:“雪俏姑娘若是信我,我帮姑娘便是,但就算是请阴阳先生给物色一块风水宝地,也委实用不上这么多的银钱。”

    雪俏摇摇头:“免不了左右打点,再者买香坛瓜果、动土动碑也要用钱,到时若是用不完,年哥儿再还我就是。”

    余锦年本也不是贪图人家钱财的人,只是雪俏的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他也就不好再说什么,虽然对雪俏的请求还有些说不上来的疑问,但也只能先点头应下这桩事,又详细地问她有些什么要求。

    告别了雪俏,余锦年拿起包袱和银两,下楼去寻清欢,再怎么着,也得将他们面馆唯一一个还看得过去的食盒取回来啊!楼下歌舞已罢,整个倚翠阁里莫名的清净,余锦年这才意识到,原来不知不觉间,竟与雪俏说了这么久的话,也许是触景生情,又或者是临物感伤,雪俏今天的话好像格外的多。

    眼下已过正午,莫说是倚翠阁,就连街市上的酒坊食肆也都该售净了酒,准备扯下望子回家过节了。

    来了这么久,不知道面馆怎么样了,季鸿能不能忙过来,余锦年想着匆匆跑下楼梯。台下的小妓们正聚在一起,吃着他拿来的冰皮月团,见他下来了,也不让走,扯着他东聊西聊。

    “这就是年哥儿么,好俊俏的小官人,怪不得能入雪俏姐姐的眼。”

    “听说年哥儿不仅能烧菜,还懂医术呢,小官人快给我看看,我这最近总觉得手上发痒,是怎么回事呀?”说话的是个十指涂丹的小妓,还未开面,正是清新窈窕的豆蔻年华,正伸着手叫余锦年给摸摸。

    “定是欠抽了,快打两下。”一个小妓打了下她的手,两人笑闹起来。

    “你才欠抽,快过来,让我疼疼你!”

    几人推推嚷嚷地玩起来,余锦年被困在其中,周围香粉翩翩,薄袖振振,简直是跟捅了蝴蝶窝一样。他正愁如何脱身,忽听不远处哗啦啦一番声动,似乎是什么人将什么东西打翻了。

    余锦年踮着脚往楼下看,地上散落着些字画书册,一个跛脚小婢摔在地上,她抬起脸时,余锦年看见她右脸有一块红色圆形胎记,竟是几乎占了半张脸。

    “哎呀,真晦气,这么丑还跑出来作甚?莫吓着别人!”

    小婢闻言双肩一抖,却仍是一声不吭地低头捡物。

    姑娘们纷纷转头去看热闹了,余锦年两手在阑干上一撑,衣袂一扫,只听周围小妓们一声惊呼,他就飒爽地双腿一抬,直接跳了下去,正待拿了食盒就跑,身后刚站起来的跛脚小婢好似又被人推了一下,继而呜呜咽咽起来。

    推人的低头看了看她,吓了一跳:“呀,你这眼是怎了,看了什么不该看的,竟长了针眼!”

    那小婢也知道丑,地上东西也不要了,忙捂住眼急着要走,谁知就这样径直一头撞在了余锦年身上。

    “对不起对不起……”她抬起头,看见是个身姿挺拔的小郎君,耳颊一红,扭头退避。

    余锦年忽地伸手将她抓住:“稍等!”

    小婢吓得一哆嗦:“我、我不是挂牌的姑娘,真不是……”

    “我晓得。”余锦年一笑,“你眼睛难受不难受,我能给你治。”

    “真的?”她巴巴望着余锦年,语气急切,但不过片刻又消沉下去,“可我……我没钱请郎中,也没钱买药。”

    余锦年道:“不用药,一根绣花针即可。”

    “啊?”小婢以为自己听错了,疑惑道,“绣花针?”

    其他妓子也涌过来:“真的一支绣花针就能治针眼?上次楼上的红菱姐姐可是足足吃了一周的药才好!而且眼睛肿得都没法见人了。”

    那小婢虽样貌平平,又有红斑覆脸,却也是十分爱惜自己皮囊的,她见过红菱得针眼,那只病眼红肿疼痛,丑便罢了,还听说若是不留神,整只眼都会烂掉!她本是被拐子从自家门前抱走的,虽那时年纪小,早记不得自己是来自哪府哪户,甚至连亲生爹娘的样貌也记不清了,就算被卖进了倚翠阁,却仍心有期盼,想着哪天能脱离苦海回家去。

    一想到要是烂了眼睛,爹娘嫌她丑,不要她了,顿时遍体生寒,害怕地边哭边扯着余锦年的袖口:“我治!只要不烂眼睛,怎么都行!”

    余锦年哭笑不得,不过是个麦粒肿而已,虽说当下医疗水平不及后世,多有失诊误诊,却怎么也不至于能烂了眼睛。他仔细查看了小婢的眼睛,左眼下有一硬结,稍红微肿,应是麦粒肿初起,且那小婢自己也说,得了这东西才两天,但痛胀发痒,又不敢揉弄。

    诊罢,余锦年回头朝其他看热闹的人道:“劳烦给拿两只绣花针,针不能是锈的,一定要擦净,再来一碗烈酒,和一小块洗干净的布团,这三样东西都要用沸水煮过。”

    两个小妓忙跑去准备东西,烧水的烧水,倒酒的倒酒……看热闹的依旧围着余锦年看热闹。

    不多时,东西都准备好了,余锦年让那小婢坐在圆凳上,半弯着腰揉她的耳轮,将耳上血气赶到耳尖,加速局部血行,待整个耳朵都红通通似熟透的苹果一般,他用布团沾烈酒擦拭过耳朵,才取来煮沸消毒的针,在烛火上一撩,快速朝耳尖穴位刺去。

    小婢耳朵已经被余锦年捏得麻木了,针尖扎下去也没觉得疼痛,只觉得整只耳朵热辣辣的,像是烧起来了,她愈加紧张地端坐着,动也不敢动,唯恐一乱动,那针不长眼,戳了自己的眼。

    刺破耳尖,之后就是用力挤压周围,放出几滴血,用沾了烈酒的布团擦去——沾烈酒是为了防止伤口自行凝血,保证出血顺畅——继续再放,如此反复几次,对侧耳尖也同样。

    一群小妓一眼不眨地盯着余锦年,又是新奇又是好玩。

    余锦年将沾着血点的布团扔进废碗里,说了句:“好了。”

    “好了?”那小婢眨眨眼,转着眼珠四处看了看,大喜道,“奇了,真的不疼不痒了!”

    其他妓子仔细看了小婢的眼睛,那针眼明明还在,顿时怀疑:“真的假的,莫不是骗我们的吧!”

    小婢急着辩解:“真的!现在只觉得碍眼难受,却是真的不疼了。”

    余锦年洗净手,嘱咐其他妓子这两枚针若是继续使用,定要再煮一会方可,转身见那群小姑娘们叽叽喳喳吵成一团,便插了句嘴解释道:“医书说‘实血者宜决之’。就是说,对于气血壅实之证,可以采用针刺放血的疗法,泻其热,则肿胀自除,此法与用药一样能够治病,不过是个小技巧罢了。这两日不要吃辛辣油腻之物,擦脸时也不要触碰病处,眼内肿胀很快会自行消退。”

    这麦粒肿,医书又称偷针、针眼,多是外感风热入里,循经而上,蓄于胞睑,发而为肿。耳尖放血的疗法就是疏泄太阳经,使壅实的气血得以畅通,对于初起的麦粒肿,屡试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