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铁骑狂飙

淡墨青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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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才敌人步步进逼,宋骑以精锐勇猛之师,居然步步后退,而以背觉之名,居然只能在此时眼睁睁看着步人军威风凛凛,狂杀猛打,岳云等人心中早就不是滋味,此时岳飞一声令下,各人都觉振奋,岳云等人立刻应诺,由背危军先出,踏白与游奕两军相随而后。

    岳家军赖以起家,直至威震海内的,便是以背危军为主的骑兵队伍,训练之严,选材之精,远在诸军之上。而诸军之中,犹以背危最为严苛,每日负甲练习,不仅要精习枪术,射术亦要精良,左挟弓,右持枪,疾速若飞,突进之时势若奔雷,当者无不辟易,虽对方百万军中,而背觉数百人可奔驰直入,绝无惧色。

    岳云曾经在束甲驱驰时马失前蹄,岳飞大怒,斥道:“当大敌时亦如是耶?”立命斩之,诸将叩首请免,岳云方保一命。对儿子尚且如此,其余背岌将士应当如何,自然不言自明。

    岳飞以八千人败曹成十万众,背危军数百人先行突阵,立下赫赫之功,便是训练之精,装备之良,战意之高的明证。

    由早自晚,背危军多次出击,却多半是缠斗游击,稍稍将敌人的前队打跨,便即回撤休整,只是与敌人保持着若即若离的接触便可。背危军军虽然有不少新补充的将士,主力和中下层的军官还都是当年老人,对这样的战法早就满心的不乐意,看到步人军大逞威风,心里更是愤愤难平。等到岳飞下令全军出击,不留余力,众人虽然稍觉疲惫,却仍然满脸兴奋,令旗招展过后,全军举枪挥矛,嗷嗷大叫。等岳云将手一挥,三千余人排阵列队,跟随在主将身后,利箭一般向敌阵内射去。

    骑兵突进的标准队列,是以横队相间,各队之间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这样既可以保持最大速度的冲刺,又不会在接触敌人时。自相混乱而互相践踏,除此之外,还可以躲避弓箭,减少死伤。

    李成的骑兵适才伤亡极大,就是不能用横队前行冲刺,而只能用密集的锥形前进,这样一遇到大规模长兵器的步兵及弩兵时,就得承受大量地死伤,而很难突击。

    而此时背危与踏白、游奕三军突击,战场却是宽阔的平原。大军疾驰而出后。迅速散开,骑士在马背上平端起手中的武器,狂飙猛击。

    片刻之间,已经狠狠插入敌阵中间。

    两万多人的骑兵再也不留余力,纵骑猛进,如同一支出押猛虎,将挡路的敌人撕咬的粉碎。

    手起刀落,枪矛直刺,如果说步人甲军的进击如同铜墙铁壁,用令人绝望的坚韧来推进,骑兵地突击就如同一柄利刃,将眼前的敌人斩劈成粉碎。两万多精锐骑兵的猛击,比起步兵,更令人绝望,害怕。

    身披红色战甲的骑兵驱赶着跨下的良驹,不停的奔驰,呐喊,大地在颤抖,天地也好象为之变色,骑兵们多半使用着长柄武器。浑黑的铁矛与长枪重而锐利,平端在胸侧,借助马力,往往能将敌人迎胸刺穿,挑飞,然后落地毙命,马刀轻薄而锋利,一刀斜劈,血雨飞腾,往往伴随着一个面色狰狞的首级,待头颅落地之后,血雨喷薄,在空中形成一缕缕血雾,没有首级的身体,还在徒劳的挥动着武器,然后才颓然倒下;还有骑兵使用地是称手地短兵器,什么铁锤、铁筒、铁鞭,甚至是女真人爱用的狼牙棒,也有不少身强力壮不怕武器沉重的骑兵使用,这种兵器不但女真人用用,蒙古人亦是极为喜欢,短而粗,上带铁刺,一棒下去,敲在头上,则脑浆抛洒,头骨碎裂,一棒毙命,便是在胸口,胳膊,也是要打地凹陷下去,回棒之时,带起一大团血肉,只要中了一棒,不死也丧失战斗力,甚至是终生残疾,不比枪矛,往往一下在对方身上戳个透明窟窿,看起来骇人,伤害却并不很是严重。

    原本就节节败退的伪齐军终于挺受不住这样的打击,由败退渐渐演变成了溃败,大量大量的步兵根本不敢靠近骑兵身边,便已经纷纷倒退逃走。很快,骑兵先是与先期杀到敌阵的步人甲军会合,然后又继续砍瓜切菜一般继续前行,冲刺,砍杀,打乱敌人一个步兵的方阵,砍杀一通,然后便继续向前,砍杀,搅乱,直到敌人四散溃败,乱成一团。

    岳云先头带领麾下骑兵,不停的骚扰后退,空负背危强悍的战力,却不能痛痛快快的给敌人一个教训,心里早就憋了一肚皮的怒气,此时如同出押猛虎,不管不顾,只带着自己地百余骑兵,完全不管身后如何,一直狂冲猛打。

    他武艺精良,左挟弓,左持矛,看到敌人将领,便射箭杀掉敌将,与骑兵们一起,则不停的挥动铁矛,不停的戳刺,他天生神力,单臂使矛也全然不觉吃力,而一矛过去,则很轻松的将敌人挑飞,甚至是敌人众多时,运矛一扫,只要被他铁矛扫到,便是非死即伤。

    他浑身甲胃已经被鲜血染透,原本宋军尚红,衣袍旗帜多以红色为主,而到此得,跟随在他身边的所有将士,都已经是血染征袍,无数敌军的鲜血将他们身上的衣物染成鲜红,与甲胄衣袍混成一色,伪齐士兵隔的老远看了,只觉得一朵朵红云凶神恶煞般的直冲过来,手起刀落,便是一条人命,步兵阵形一乱,就算是精锐之师,也很难与骑兵相抗,更何况李成所部,倒有大半是乌合之众。

    当下兵败如山倒,二十万人除了少数精锐还能勉强外,大半已经溃散奔逃,两万多骑兵不停地前冲,稍加休息,又继续往后将好不容易收拢的敌兵再度冲散。几次三番之后,敌人损失过大,军心彻底不可收拾,连不少带兵的将领也只顾着自己奔逃,再也不能重新恢复建制。

    到得此时,任是谁都知道大败之势已成,回天无术,李成与张用等大将早就带着亲兵逃走,整个战场上群龙无首,人人都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拼了命的向后方逃去,有那聪明的将身上衣甲,手中武器尽数丢掉,拼死向前,知道纵然逃不过宋军精骑,只要能逃过同伴便可,还有人原地跪降,双手高举,浑身颤抖,等着宋军发落,有那假聪明便倒地装死,运气不好的便被战马踩成肉泥,运气好的便可蒙混过去,到晚间偷偷溜之大吉。

    岳云杀的兴起,虽然死在他手里的敌人只怕已经过百,却仍然觉得意犹未尽,此次大战敌人其实太弱,岳飞连主力都没有召集,只有六万多人就打敌人二十余万打的落荒而逃,而背危军其实是在胜捷与摧锋两军后头拾了便宜,他一向好胜要强,哪里能受得了这种窝囊气,此时敌人四散溃逃,踏白与游奕两军在后头追赶砍杀,他却对痛打落水狗兴趣不大,因看到敌人骑兵已经四散奔逃,有不少踏白军也追赶了过去,他知道骑兵追杀所获不多,也并不决定相随一起追赶。他稍微定一定神,看到不远处还有不少敌人的束甲战士还在顽抗,虽然大势已去,这五六千人居然巍然不动,边战边退,并不象普通敌人那样溃不成军。

    岳云略看一会,已经知道这几千人是李成的起家家底,平时用钱财酒肉喂饱养肥,就在战时让这些人拼命卖力,平素做战,李成都是让这些中军留在自己身底,轻易舍不得使用,此次大战关系太过重大,李成连这些家底都抛了出来,虽然这些人不能挽回大局,却能在这样的局面下保持阵势不乱,边战边退,也允分说明这些人战术素养极高,而且悍不畏死,算得上是一支精锐之师。

    他眼前一亮,看看自己身边还有三百余人,其余部下已经四散杀敌,岳云略一犹豫,想起自己击曹成时,对方十万之众,自己带几百人一样能冲入敌阵,然后从容退出,此时对方大败,又有何惧。

    当下将手中铁矛一摆,喝令道:“随我来,把敌人的中军打散!”

    跟随在他身边的都是他的亲卫,俱都是背危老人,跟随岳云冲杀敌人大阵的事不知道做了多少,便是当年攻打随州一战,第一批登上城头的,便是这些背危骑兵。

    当下无人犹豫,一起暴诺答应,岳云一马当先冲杀在前,三百余人跟随在后,一起向着那队敌兵冲杀而去。

    岳云一边冲杀,一边随手戳刺着挡路奔逃的敌兵,他与这队敌兵相隔不过两里不到,战马快速奔驰,不过盏茶功夫,已经冲到敌人身前,看到对方阵势仍然不乱,他心中战意燃烧,身后的亲兵们还没有赶到,自己已经猛挟马腹,疾驰上前,先是一矛挑飞了落在最后的一员敌将,然后矛若毒龙,戳刺不停,这些敌兵饶是精锐,不少人武艺精强,看到这个宋将如此悍勇,各人也并不害怕,不少人不退反进,手中武器挥舞,向着岳云围拢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