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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给夕欢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华听风是十足的行动派,原本连碰她一下都面露赧色的人,二话不说就将她打横抱起来,而她还真的毫无办法,胳膊拧不过大腿。华听风的手圈着她,就像一根钢筋,就算她使出真力气捶打,都不能让他的眉皱一下。
她气恼,耍起无赖来:“你别想抱我回去,你抱我我就闹,我就是滚下去也不要走,你让我在这呆一会,呆够了,我就跟你回去,”她举例子吓唬他:“今天陈贞儿来找过我,我在她那边学了一招半式,别的不会,最会闹了!”
提到小师妹的名字,真是比说一百句比喻都管用。
华听风停下所有动作,沉思须臾,认为小师妹是能干出‘我陈贞儿就是饿死,死外边,从这里跳下去,也不会跟你们回去!’的人。
他垂下眼帘,也恼了,恼夕欢不爱惜身体。
“那我放你下来。”说着,便蹲下来要将她稳稳的放在花田之上。
“我不!”
开玩笑,到嘴的抱抱岂能让它飞了:“要抱抱。”
夕欢行动一致,双臂环住他的颈,就算他松手,她也要像考拉一样挂在他身上。没想到夕姑娘还有这样能闹的一面,华听风一时束手无策,她要是打他骂他还好,他都知道该怎么应对,但这……像是撒娇一样的亲近玩闹,他除了脸热以外,竟是想不出能做什么,只能暂且听她的,抱着她。
怀中人仍在小声嘀咕,声音软软的:“你别放手啊,摔下来很疼的。”
“嗯,我知道,不会松手。”
“我会不会……很重啊?”她似乎不好意思起来,小心翼翼的问。
可怜二师兄实诚人,不知道顺序话趁机让她下来,直言:“你才这一点点重量,我能扛着你绕山跑一圈。”
为什么到这,动词就成了‘扛’呢?
公主抱着看遍山河风光,多浪漫啊,扛?她又不是麻袋,唉。
可是唉归唉,纯情少年的真心话有其可爱之处,仍然听得夕欢翘起唇角,一时忘形,小动作频现,指尖一边戳他胸膛,一边哼哼:“不重就好,陈贞儿方才告诉我,你被罚去采药了,让我帮帮你,我想着路程不远,多一双手也好早点采完回去。”
少年纯情,也有一个极限。
事实上,当看见夕欢还有心思闹他,华听风知道伤势没他想象的那么严重,稍稍放下心之后,理智恢复运作,便有闲暇去思考次要的事情。
例如……
他把夕姑娘抱在怀里了。
小小软软的,别说很重,简直轻得不可思议。
让他怀疑她有没有好好吃饭,是不是忧思过重,在天海帮吃不香睡不好。
怕他放手?
除非将他的双手剁下来,不然他怎么舍得松手。
贪念一起便像枯草起火,无边而猛烈的燃烧,理智扑不灭,也无法满足。
人畏火,畏惧未知,一如华听风对夕欢心生惧意。
他居然会因为抱着一个姑娘,忐忑激动,又想不守礼的收紧怀抱,他都变得不像自己了。
夕欢仍自在说着,控诉他:“你倒好,见了我就跑,”她吸了吸鼻子,没眼泪也弄出三分哭腔,似受了天大委屈,有理没理先在道德高地吹会凉风:“明明说过会陪着我的,你怎么可以扔下我一个人……”编不下去,呜咽来凑。
华听风终于把她的话听进耳里了。
果然,是师妹叫她来的。
先是提议让他去采药,将功补过,后脚就去怂恿夕欢过来帮他。
师妹想干什么,他很明白。
有多明白,心里就多冷。
他知道师妹喜欢师兄,无所谓,与他无关。
他也知道师妹习惯使唤他,把他当成她的所有物,他就当对师父尽忠了。
以前他除了变强,没有想要的东西,怎样都好,很随和。
无所求则无所惧,而这一次,华听风有所欲了。
他忽然会怕,会生气,会有所奢望。
华听风闭了闭眼,脑海回忆蹁跹,手臂和满背的灼痛……这个秘密,只有师妹知道,师妹也是自那一次起,不再愿意碰触他,厌恶他。不过,愿意给他保守这个秘密,让他可以呆在天海帮里,他已经满足。
如今看来,这只是师妹手握着的一个把柄,只要亮出来,就能斩断其他人对他的念想。
夕姑娘对他的温柔。
“听风哥哥?”
见他沉默,夕欢停下手上的小动作,在他怀里仰起脸关切地问他:“你还好吗?”
华听风没说话,垂眸看牢她,双眼又深又黑。
俊美得有侵略性的他这样看着人,足以吓哭不谙世事的小妹妹,以为他要杀人灭口,只不过他怀里抱着的只是外表小姑娘,灵魂是成熟的御姐,不仅不怕,还看出了他的犹豫如挣扎……
夕欢曾经陪闺蜜去宠物领养中心挑小狗,有一只被旧主虐待过的拉布拉多,便用这种防备又渴望抱抱的湿漉漉眼神凝望来人,如出一辙。
对人恢复信任,需要一点鼓励。
常说女性在恋爱关系里应该受宠,但夕欢认为,任何健康的关系都应该是互相宠爱的,虽然在心里一口一个风哥的叫着,在小少年脆弱踌躇之时,她亦不介意主动伸出双手,踏出最关键的那一步。
“你有什么,可以告诉我。”
“虽然我俩相识不久,但在我最艰难无助的时候,是你在陪着我,我不管别人觉得你怎么样,我只相信我所见的,”夕欢口齿清晰,语气笃定,柔而不软,带有某种在颠簸岁月中沉淀下来的,坚定的内核:“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除非你想就此别过,再不相见。你舍得吗?你甘心吗?你看不起我?觉得我受不起考验,会被轻易吓退?”
她陡然拔高声线,又快又坚定:“我才不会!”
其实,成年人的爱情,势必有许多‘隐瞒’的地方,不愿提起,不提也罢。
尊重对方的秘密,也是风度之一。
但夕欢作出的判断,是当一位少年用这样的眼神看住她,是在期望她主动抛出橄榄枝,向她求助。
想她主动问一下,他疼不疼,哪里疼。
华听风闻言大震,还没坦白,伤处便像被掀开来暴晒一般,狼狈慌张:“我……没有看不起你,”他低低的声音发颤,夹杂着被识穿的哑意,对一位身怀傲骨的倔强少年来说,这已经是一种不为人所道的哭泣了:“你、你……”
“那你告诉我啊!”
夕欢反扼住他的手,她的力气小得可怜,他只消轻轻一转腕,就能挣开。
此刻,却像有千斤锁。
……都是自欺欺人,他只是不舍得挣开罢了。
人生一大难,便是面对自己的软肋。
华听风深吸一口气:“你真要知道?”
夕欢点头。
他轻手轻脚的放她下来,动作太轻柔,像对待易碎的瓷器。
夕欢坐在地上,抬头看他,一手仍抓住他的裤脚。
华听风好笑,心里温柔得一塌糊涂:“我不走。”
“嗯。”
她不松手,他也由她去了。
背上还是火辣辣的一片痒疼,只会更不堪入目,华听风不想污了她的眼睛,于是只挽起衣袖,露出空气中的,是一截满是红点点的胳膊,而且随着它暴露在空气之中,更加严重,从白中带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像有无形的万只火红蚁过境,蚕食掉他完好的皮肤。
太恶心了。
连他自己都不想多看。
“以前没这么难看……不过也拜这所赐,当时的我和师妹一起到后山玩,我没察觉到异样,只觉得出奇地热,直至师妹尖叫逃开,我又越发疼痒,想着独自去瀑布稍作冲洗,驱除暑意再回去找她问个明白。脱下衣服,才发现整个上身都发红。”华听风嘲弄的扯了扯唇角:“自此以后,一靠近花田,手臂和背上就痛不可抑,又痛又痒,不过师妹替我保守秘密,没把我的怪病说给其他人听,我猜想这病不会传染,就一直瞒了下来。”
“我很自私吧?”
“……”
夕欢沉默良久,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皮肤红肿,发热痒痛,大片大片的起反应,远离花田后又恢复正常,这、这……不就是——
最普通的花粉过敏吗?
古代医学不普及,过敏源和过敏反应又千奇百怪,有时看上去很像被鬼夜袭,或是极严重的皮肤病,过一会又好转,即使是现代人,也常有为之所苦,不明其病理性,甚至因为旁人以为瞎几把多碰就能脱敏而被害死。
太不幸了,实在不应该笑的。
夕欢望向眼前为过敏所苦,深深自卑的华听风,也确实笑不出来。
可以想象一个根本不知过敏为何物的少年,发现身体异样,又被朋友所厌恶抗拒的时候,内心有多慌张,多自厌,这不好笑,也不应该笑。
无论如何,还是先把作者拉出来处刑三分钟吧。
……
不对。
脑海一片凌乱的夕欢抬手捂住半张脸,再次想起来……
她特么就是作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