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这是颗有潜力的石头

江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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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郑克的计划你心里有没有底?”奥拉问。

    谢秋歧愁得皱眉头:“现在不知道哈扎会怎么处置他,如果他把郑克随便丢到别的矿区,我连去哪里找人都不知道。就算把他放在庄园里,要闯进去救人也不容易。”

    “我知道哈扎会把他放在哪里。”奥拉胸有成竹道:“矿区都是他的手下们在管,他不可能每天呆在矿区亲自看着,如果再出现造反逃跑,他就真的追悔莫及。所以他肯定会把郑克放在一个他时时看得见的地方。庄园虽然安保严密,但那个地方很多人都去,下属、朋友、甚至媒体找他就会去庄园,人多眼杂不方便。他会把郑克放在一个他经常要去,但是人家不怎么知道、又方便看守的地方。”

    谢秋歧赞同她的思路。

    “哈扎自从参战就变成了虔诚的天主教徒,他每个星期要去教堂两次,这是他最有规律的日常活动之一。在离庄园不到两公里有一间小天主教堂,运营完全由哈扎资助,只有UNITA的高级成员会去。他们在那里开会、谈生意甚至交易。里头密不透风,是最适合放人质的地方。”

    “你去过那间教堂?”

    “哈扎希望那迪亚也成为天主教徒,我带孩子去受洗仪式的时候去过那里。”

    “除了人质,恐怕还有很多重要东西也会放在里面吧?比如账本、现金、高级钻石……”

    “不好说,听说教堂下面有个大得不正常的‘酒窖’。”

    谢秋歧把烟头捻灭:“关于那颗金色的钻石,到底是怎么回事?”

    接下来他们的行动恐怕绕不开这颗钻石。

    奥拉点头:“你听过‘Golden Jubilee’吗?”

    那是大名鼎鼎的泰王金钻。1985年从南非出土,重545.67克拉,位列世界第八大钻石,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琢型钻石。1995年这颗钻石被泰国商人买下,作为礼物献给泰王,庆祝泰王登基50周年,故名Golden Jubilee,意为“金色纪念”。

    这颗钻石被镶嵌在泰国国王的皇冠上,如今只能在曼谷的皇室博物馆里看到。

    这点行业知识谢秋歧还是有:“那都是二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吧?”

    “我有个朋友,从前也是个矿工,后来赚了点钱自己在安哥拉开了挖矿公司。大概在去年11月的时候,他告诉我他找到了一颗和Jubilee非常相像的钻石,除了克拉数没有那么大,形状、颜色、火彩……简直是复刻版,钻坯质重307.53克拉。”

    “简直是天将横财。”

    “切割师用同样的切割技术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切割,最后做到了277克拉,119个切面。他给它起名‘Junior’(意为:小Golden Jubilee),但这颗钻石的出生并不是很正规,不能按照正常程序从安哥拉贩卖出去,他又不好沾手走私,所以就找到了我。”

    “钻石现在在什么地方?”

    “在保险公司,随时可以取出来。”

    保险柜不是长久之计,钻石还是要尽快转手。

    奥拉意味深长:“金色钻石作为彩色钻石的品类之一,最开始的时候是不被看好的。它颜色偏黄,也不够亮,大家总是更喜欢粉钻、红钻、蓝钻,更纯净更耀眼。Golden Jubilee刚被挖出来的时候,卖家甚至连名字都不愿意给它取,后来经过比利时大师的‘火玫瑰雕琢法’打磨两年才诞生出传世的瑰宝,价格疯狂飙升。这是颗有潜力的石头,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就像他们俩。一个村妇和一个矿工,没人会看好,恐怕哈扎也觉得这两个人要挑战他是个笑话。如果这场仗能够打赢,他们就能经历磨炼提升自己的价值。

    谢秋歧沉吟:“我会让姓胡的给哈扎透点风,就说你们打算把那颗金钻转移到别的地方去。哈扎心切,怎么样也会派人到路上试探。我们可以趁这个机会,干一票大的。”

    奥拉有了兴趣:“你说说,我能做点什么。”

    ……

    郑克被人敲晕了挪了位置,醒来就是个单间,比防空洞好些,但还没达到汽车旅馆的标准。牧羊犬来看他,被分配作为他的重点监护人。两个人脸上都苦。

    郑克担心谢秋歧,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什么位置,谢秋歧要是莽撞救人肯定会落到哈扎手里。牧羊犬觉得自己被贬职,从前好歹手下那么多兵管着,现在他的矿区也没了,手下也没了,直接被打成个看门的,职业生涯的起落来得太快没个防备。

    “这是什么地方?”郑克问。

    牧羊犬不耐烦地说:“老实呆着,哪儿那么多问题。”

    郑克看出来他心情不好,故意往他伤口上撒盐:“你也不容易,我听秋歧说,你想赚够了钱出国,可是为指挥官拼命这么多年倒头来还是个小兵,人家指东你都不敢往西挪一寸。”

    牧羊犬干脆不接他的话,只抽烟看报纸。

    郑克反倒好奇心更胜。

    他觉得这个牧羊犬挺有意思的。跟着指挥官是不会有出路的,就连他都看得出来,牧羊犬不是傻子,他不会不知道,他知道还是要跟着哈扎,必然有他的理由,是身不由己?还是他们之间有难得的渊源?

    “反正也没事情做,你陪我说说话呗。指挥官没禁止你和我说话吧?”郑克继续撩拨他。

    牧羊犬放下报纸:“你到底想怎么样?”

    郑少爷笑道:“你让我想起一个人,是我爸认回来的义子,比我年纪大几岁,和我们家里人关系都很好,先是辅佐我爸,往后我爸还打算让他跟着我大哥继续卖命。可惜,有人暗杀我们全家,他为了保护我们家里人牺牲了。我在想,你是不是也会为了指挥官牺牲?”

    “当然,我随时做好准备为指挥官牺牲。”牧羊犬说。

    郑克讽刺他:“忠心可嘉。难怪你们家指挥官器重你,给你派个这么重要的活儿。”

    牧羊犬不受他激怒:“我怎么样都是靠我自己打拼的。不像你,父亲活着的时候吃红利,死了还能继续吃,只可惜,也吃不了多久了。”

    “你什么意思?”郑克恼怒。

    牧羊犬笑道:“你还不知道吧?郑士华先生,也就是你的叔叔,他手下的人这两个月忙得团团转,终于找到了应对你父亲遗嘱的策略。听说好像是你父亲的律师突然改口了,说你父亲在立遗嘱的时候受到了胁迫欺骗,有违他本人的意愿。那份遗嘱,是你父亲在受伤情况下、意识不清醒的时候立下的。如果法院采纳了这个意见,那么遗嘱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你也就失去了继承权。”

    “放屁!我爸伤的是腿,不是脑子!谁会胁迫他立遗嘱?那个律师肯定是被收买了。”

    “谁知道呢?法院只会看遗嘱失效满不满足条件。”

    “但郑士华还没下令杀我,也就是法院还没判。”

    “也就是这一、两个星期出结果。郑士华不会容忍你活太久的。”

    郑克心里有点慌,面上不动:“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

    “指挥官和你叔叔打电话的时候,你觉得谁在边上?”牧羊犬觉得他的样子傻:“小少爷,我奉劝你放弃希望吧,也别觉得有人能救得了你。我承认,谢秋歧这个人很有能力,但是在安哥拉,暂且没有人能赢得了指挥官,至少你们这几个小人物不行。”

    郑克忍不住呛他:“他难道是真佛吗?刀枪不入?”

    “他不是真佛,但他也不是一个人。你以为他在隆达能做到只手遮天是因为什么?他身后那么多大人物会允许他倒下?到了必要的时候,他们会联合起来消灭所有的造反分子。奥拉那个愚蠢的女人,她以为自己的敌人只是指挥官一个,哼,从一开始她就站错了位置。”

    郑克从这段话里听出了点别的东西。

    哈扎之所以胆大妄为,主要是背后有军政势力支持。这些人勾结在一起,互为党羽,形成了牢不可破的力量。也许有正直廉洁的人想要推翻哈扎,比如奥拉,她手里难道一点哈扎的把柄证据都没有吗?未必,但是她没有选择把证据交给警察,而是造反夺取矿区。

    因为造反最多只得罪哈扎一个人,这还不是最可怕的事情,但是揭发这条黑色利益链,就会得罪一大票人物,这个代价不是她付得起的。

    牧羊犬是个聪明人,他知道选择站在力量强大的一方。

    哈扎未必对他多么好,但哈扎是他最好的选择。如果连哈扎都不能够帮他实现理想,那么别的人就更不可能。

    “德尔。”郑克叫住牧羊犬的名字。

    牧羊犬不耐烦地回看他一眼:“还有什么事?”

    郑克从床上下来,走到他面前:“你错了。”

    “哦?我怎么错了?”

    “哈扎只不过是一枚棋子,他如今的地位是靠拉拢军政高层得来的。他和你一样,不过也是人家眼里的一条狗。上面的人从来都不缺忠狗,没了这一条,大把人争相着上来当个替代。你以为那些大人物看得起他吗?你以为哈扎看得起你?”

    牧羊犬露出一个阴冷的表情。郑克微笑道:“我来告诉你,当一条狗没用的时候,他的主人会怎么对待它——他会把它踢出去,任由它死在寒冷的冬天里。哈扎信任你才把矿区交给你管,你和你的手下却把矿区丢了,你猜猜,哈扎有没有准备留你过这个冬天?”

    等谢秋歧来救肯定是来不及了,万一郑士华真的把遗嘱弄失效了,郑克还没等到谢秋歧的脚趾头呢,就被一枪崩了。

    ——要尽快出去!要活着见到谢秋歧!

    (遗嘱失效:《继承法》规定,如果遗嘱人所立遗嘱是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以受胁迫或欺骗的方式所立,则该遗嘱全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