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痴心的白旭

黑色千年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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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穆蓝醒过来已经过了三个小时,说实话胡小语看到穆蓝熟睡似的样子,说不想太多也是不可能的,只披着一件薄薄的睡衣,浑身湿透的躺在床上,脸上还带有一丝妩媚,让她凌乱。

    下楼后,见陆风还没有离开穆蓝脸上又多了一丝羞红,再加上其清丽标志的脸蛋和中性的短发,迷人至极。

    陆风心中暗暗惊叹,这妮子长相气质真是极品,说是男女通杀也不为过。

    一起吃过饭,穆战还想留陆风和胡小语现在家中住下,陆风当然是推辞拒绝了,倒是胡小语非要和穆蓝睡在一起,打算好好逼问逼问。

    楚欢欢离开了天河市,陆风的生活也安静了许多,王宇也没再经常出现,陆风兜里没钱,便又想到了算命看相的买卖,毕竟这饭是一定要吃的。

    其实,陆风想要的话,也会有不少人抢着让陆风蹭饭,但那样却不是陆风的风格。

    继续在活动广场摆了个纸板,摸骨看相,抽签算命,驱邪避凶,手机贴膜,仍是这十六个大字,陆风直接坐在树荫下,口里衔一根绿草,等人愿者上钩。

    但等了一个上午,却是没人光顾,毕竟此刻的陆风穿着像个纨绔子弟,更多的人是避之不及。

    陆风见没人来,便直接躺坐在树下的台阶上睡了,向着晚上再让王宇过来请自己吃上一顿好的。

    只眯了一会儿,陆风被人拍醒,睁眼一看,竟是白旭。

    陆风无语,没想到楚欢欢都走人了,这家伙还会过来找自己。

    “白兄啊,你过来有事吗?”陆风眯着眼仍有些困意。上次之后,他对白旭的感觉也不是太过糟糕。

    白旭也是最近知道楚欢欢离开天河市,他对于楚家的境况也知道一些,虽说这消息有些意外,但也不算坏,这次直接过来,一是想看看楚欢欢的学校,另外还有就是想过来将这件事告诉陆风。

    其实他对楚欢欢的离开并没有感觉可惜,因为他知道现在陆风在他无法接近楚欢欢,但现在楚欢欢一走,这也代表陆风和他离楚欢欢的距离是一样的了。

    只要分开就好,保不齐楚欢欢回来后就不喜欢陆风了,保不齐陆风会另找新欢,到时候只要自己告诉楚欢欢,再一安慰,那就……

    白旭是这么想的,甚至觉得这是会一定发生的。

    用距离和时间考量真爱,到时候楚欢欢就会发现,只有自己才是那个最爱她的人。

    想到这里,白旭甚至想直接给陆风介绍女孩儿,让他出轨了。

    陆风并不知道在白旭的意淫中,自己是如何的不堪,只对白旭的出现有些诧异,再次问道:“白兄,找我有事吗?”

    白旭从意淫中回过神来,看着陆风,已经决定了他追求楚欢欢的下一步该怎么做。

    “陆兄,我是来看你的,听说欢欢她离开了天河市,没想到她走后你过的有些窘迫啊。”看着陆风手中拿的纸板,白旭笑呵呵道。

    穷屌丝!经过调查,这是白旭对遇到楚欢欢之前陆风的一个定义,若不是遇到楚欢欢,陆风可能吃饭的钱都没有,更甚者身上的衣服都是楚欢欢给他买的。

    但是他不会因此看不起陆风,在其心中陆风已经是他最大的竞争对手,财力只是他相较于陆风的一个优势。上次陆风的话,让他警醒,他具有的一切优越感,并不能让他凌驾于他人之上。

    听得出白旭话中若有若无的嘲讽之意,陆风只是淡淡一笑,道:“是啊,没人养着的感觉挺难受的,需要自己去挣钱。”

    白旭无语,没想到还有这样厚颜无耻之人,但还是道:“若是陆兄有需要,可以随时可以,我一定……”

    “白兄,白兄,我要先说好,我不搞基的。”陆风当即打断白旭的话,表明自己的立场。

    白旭有些凌乱,心中想到楚欢欢是怎么看上这个奇葩的,难道自己还不如这家伙,怎么看这家伙就是个渣渣,而自己论长相,论家世,哦不对,是论真心,那一点不甩这家伙几条街。

    “不是,我说的是我们是朋友。”

    “朋友也不可以!”

    白旭凌乱。

    最终白旭终于是解释通了自己不是那意思,而陆风更是果断,伸出手:“白兄,先借三百块钱,我冲个饭卡。”

    白旭已经感觉自己把这家伙当对手,是自己眼瞎了。

    三百块钱白旭拿不出来,他没有带现金,而且这个数字的钱从来没出现在他口袋过。

    直接拿出来一张卡,白旭对陆风道:“陆兄,这张卡你先用着,上面只有二十万,应该够用一段时间。”

    “二十万!不行,这我还不起。”陆风狠心拒绝的样子。

    “没关系,一点小钱,不用你还的。”白旭还是道,这点小钱他还不放在眼底。

    “这钱我不能白收,放心我会还给你的”陆风说着,钱已经揣进了裤兜。

    白旭微笑却没有说话,初时还觉得陆风救了楚欢欢一次,应该也是个有趣的人,没想到也这么市侩。

    “对了,欢欢她已经离开了天河市,是不是就是说你们分手了?”

    白旭眼中一亮,考虑到陆风展现的人品,没准这男朋友也就是楚欢欢被他救后的一时脑热而已,现在发现了陆风其实就是个屌丝,才分手离开了天河市。

    “当然不是呢,她走的时候说她好爱好爱我,说要回来找我,爱我一辈子啥的。”陆风若无其事道。

    “我还等她回来养我呢。”

    白旭嘴角抽动了几下,最后才是咬牙道:“你肯定是冒牌的,欢欢不可能选你这样的人当男朋友。”

    陆风听了白旭的话,却也不怒,叹了口气,手搭在白旭肩膀上:“白兄,我知道你喜欢欢欢,嫉妒我能和她在一起,但请你不要这么说话。”

    “他选我当男朋友,用她的话来说,是对我一见钟情,有些事情是不能改变的,你也不用想太多。”陆风又道:“你看看我,玉树临风英俊潇洒,是个女人都会爱上我的,这些是你嫉妒不来的。”

    说着,陆风梳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装成无可奈何的模样。

    白旭无语,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自恋的家伙。

    “我一定会把欢欢追回来,她总有一天会知道,我才是那个最爱她的人。我不会放弃的。”咬了咬牙,也不管陆风说什么胡话,白旭道。

    “唉,我当你是朋友所以我不得不说,你没有机会的,我这么帅气优秀,你争不过我,何况现在欢欢是我女朋友,你还是趁早死了这心吧。”陆风道,满脸的悲天悯人。

    白旭翻了个白眼,他不知道陆风为什么会这么感觉良好,这么自恋,他白旭身为天河四公子之一,家世高贵,长相帅气,谈吐更是温文尔雅,在陆风这里竟是说他比不上这个自恋狂。

    想到这里,他情不自禁想要打击一下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