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八十八章 寻你半生,视为最大之事

绝色疯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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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八章

    小爷我真的觉得叶卿是个没福气的。

    我同这法王第一次相见之时,我们作为敌对双方,第二次见面,让这人见了小爷我十分窘迫的状态。

    作为兄长他真的是个十分不错的人选。

    对他其他地方,除了战场以外当真不了解。

    但眼下这事情做的,小爷我生生看出来了眼熟的味道。

    要问眼熟在何处,在我那老爹身上。当然老爹如此对待的对象自然是我那美美的老娘。

    “欢儿,这早饭我给你送来了。”

    小爷我昨日参加了一场盛大祭祀典礼,而后受了眼前之人一阵惊吓,而后,我便弱弱的病倒了。

    是,美人不都是柔弱的吗?

    自古红颜多薄命,私以为都是少运动占多数,你想啊,这美人如斯,若是运动,动作大开大合之间自然是不甚雅观,如此还如何貌美?

    以上纯属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没错,小爷我如此只是不希望自己在别人眼里看着太挫,只此一点。

    叶卿是生下来就是个大美人啊,可是小爷我不是啊,我真的受不了自己时不时的弱不禁风一般。

    “……谢兄长。”

    我原想着叫他法王,可是见他一大早上,行军打仗的一国将军给我一个人巴巴的送吃的,小爷我那句谢法王殿下怎么也说不出口。

    叶卿,小爷我占了你的便宜了。

    法王听到那声“兄长”整儿人都觉得十分舒畅,比他第一次大胜仗还要来的舒爽!

    “那你吃着,我先出去,你,你吃完后,再休息休息,我,为兄我不急的赶路。”

    小爷我看着个糙老爷们像是个二十出头半大小伙子见着媳妇一样手足无措的法王,觉得心里五味杂陈的十分不舒服。

    (系统:这个比喻听着我们瘆得慌……

    何彦欢:又没有让你听着,把耳朵堵上!)

    “你要不要一起留下来用早饭?”天还这么早,他就端着早饭了,自然是自己没有用饭就过来了。

    “……不……不用了,欢儿你先吃饭吧。”

    小爷我看着法王一脸的写满了想要一起用餐的愿望,却是嘴上说着不用了。

    当真是个口嫌体正直的主。

    若是不想要的话,我一个人如何吃的完这一整个食盒的早饭。

    “信峰,去厨房再给兄长取双筷子去。”

    跟这个口嫌体正的不知道要磨叽到何时他才会同意,不如让信峰去取个来的直接了当。

    信峰觉得他家公子真的是十分有魄力的!殿下倒是有了几分的不好意思了。

    用着食盒旁边的手帕净了净手,小爷我转身看着面前的法王殿下一脸的欣喜和小心翼翼。

    鼻子一酸。

    对着我这个冒牌货,何苦呢?

    这桌子上的时候,都是我平日里喜欢吃的,他自然是准备的时候下了一番功夫。

    司马金坐在桌子旁,心下正欢喜,不知如何表达是好之时,便见一只手递了个包子到了他的面前。

    “给。”

    这个给就好像他们这许多年从来都没有分离一般。他们一直生活在一处,每日同食早饭。

    司马金那一身的拘谨带着小心翼翼的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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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瞬间没有了,他觉得他们之间再不用害怕分离,也再不会害怕失去眼前兄弟。

    他们平淡如常的早饭就像是天底下任何一个平淡之家那般,虽简单却弥足珍贵。

    小爷我见着法王终于不那样拘束自己的模样,终于能安心吃饭了。

    吃饭前我还是觉得想要吃完饭睡上一觉的,可是用完饭后,便没了困意,恰巧那日托着工匠做的轮椅也送了过来。

    “这是何物?”

    司马金连同其他人都没有见过此物,所以倍感稀奇,信峰他们虽然看过图纸,但是见到实物还是觉得十分精巧的。

    “此物是无陌大师在一本书籍上看到的,见着我腿脚不便,于是吩咐工匠前来按照记忆力里的模样画了出来,给我做代步之用。”

    此物万不可能是我想出来的,但若是无陌大师这可信度便又加了几层。毕竟一个游历四方的疯癫神僧,见到此物的几率也是大上许多,总比一个闷在府内的伶人来的见识广吧。

    “哦?大师是在何处见到此物?可有书籍名目?”

    我就知道,这件事不可能如此就了之,自然是要盘查一番,这做了将军之人,自然是不会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

    “将军说笑了,那日公子在这院子里赏景,小僧在一旁,见着公子坐在榻上,忽然记起游方之时,遇到一乡间村野之夫因上山砍柴伤了腿脚,当时他便是坐了一个形同此物的椅子,那日见到公子,便忆起来了。公子追问,记得不清了,便以为是在野书上看到了回了公子的话。”

    五儿就是高!野史是要有所凭证的,可若是见到其他人做了此物,才有此想法的话,那就算不得什么稀奇之事,也算得上有理有据的。

    “如此的话,此物欢儿倒是也出了不少力气?”

    司马金倒是一副没有任何怀疑的表情,他原本对着这跟在兄弟身边的疯癫和尚颇有微词,此人乃大夏之人,虽然心中信峰早已禀明此人是无忧的师弟,可他对其还是多有怀疑的。

    但若是对着欢儿无害,他一个无有武功的和尚,倒是也没有什么。

    小爷我却是觉得这法王也忒能颠倒黑白了。明明白白告诉他这是人家无陌大师辛辛苦苦想来的,他倒是好,打个擦边球,小爷我如今倒成了这其中花了大力气的了。

    “果然,欢儿是为兄的福气!”

    呵呵哒!兄长啊,这脸皮是打仗风吹日晒的越发的厚了吗?怎么净往自己弟弟身上贴金呢!

    “法王这意思莫不是要将此用在军中不成?”

    “是,本王正有此意,不知道大师同欢儿可否割爱?”

    “军中征战士兵非死即伤,伤了的那些人,都多少落下了残疾,每年不能接受自己身有残疾,废人一般的士兵大有人在,若是有了此物,最起码他们可以自由活动,做些力所能及之事,也可减轻些他们负罪累赘之心。”

    士兵,残疾的士兵。在上一次战役里不知道有多少人因着小爷我的祸害成了那残疾之人……

    若是此物可以解了他们一部分痛苦,何乐还不为呢?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贫僧乃佛门中人自然是希望众生都可平安喜乐。”

    “欢儿呢?”

    “我没意见。”

    小爷我没脸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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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中一部分人因我而残疾,小爷我赎罪都来不及,怎么可能拦着不让他们活的稍稍好点?

    “本王替着大庆万千士兵谢谢两位。”

    “不敢当,殿下。”

    何彦欢是真的不敢当。

    “我,我替他们试一试这性能到底如何。”

    小爷我不想被人发现有异,便提议去试一试这轮椅的性能怎么样。信峰见着公子要试一试这性能,便想要馋扶公子坐上去。

    “你们去取个软垫和毯子来,我扶着欢儿。”

    “是。”

    这新做的轮椅,上面光滑未有装饰,若是坐上去定然是膈人的很。垫上垫子,铺上毯子自然是好些。

    小爷我看着法王递过来的那双手,上面布满了老茧,虎口处的茧子厚的很,这些他早上吃饭的时候便瞧见了,只是把自己手放上去后方发现那些茧子厚的惊人。

    同着叶卿的修长皓白的手指成了鲜明对比。

    却也看的心酸。这人好歹也是大庆的一国王爷,为了这无边疆土,一双手粗的比之老农强不了多少。

    “欢儿抓着袖子,为兄的手太膈应人了。”

    眼下一热,慌忙低头。

    这人倒是处处为着他这弟兄着想,自己受了这许多苦楚,一句受苦的话都不说,却是害怕这留下的印记膈着了弟弟。

    如此说了,任何一个人怎可能嫌弃与他?

    司马金见着兄弟扶着他掌心的那双手,唇角笑意盎然。他司马金的弟弟就是知道心疼与他啊,再是过了许久,他也依然是他的骨肉至亲的人。

    见着这一路上走来,他推着欢儿,欢儿从那时起便一句话都没有说了,他推着欢儿,看着他的背影在他眼前,清晰而又温暖。

    “欢儿,别为了兄长委屈。”

    “为兄虽然受了些苦楚,但是如今寻到欢儿了,这一切都是值得。”

    “欢儿以后同兄长一起,兄长护着欢儿,再不让欢儿受苦。”

    “在没有寻到欢儿以前,为兄我每次战役都对自己说绝不能让自己没了,因为还没有完成母亲的托付,还没有寻来欢儿,如此司马金怎可去死!”

    “为兄要接欢儿回来,给欢儿最好的一切,再不让欢儿离开为兄的身边,为兄护着欢儿,便如同母亲临终前希望的那样,欢儿顺遂欢愉的度完这一生。”

    “如今得偿所愿,寻回欢儿,是上天赐给为兄最好的礼物!”

    四下无人,司马金原不是善于表达之人,可是此人乃是至亲,自然是话语间多了些。

    “若是……你没有找到呢?”

    小爷我听着身后法王之语,觉得找寻自己弟弟怕是都已经成了他的执念了,可是小爷我不是啊,他的弟弟也再也没有机会活着站到他面前了。

    “那就找到我死好了。”

    我去!小爷我刚刚想要趁着这气氛和盘托出,没曾想身后之人竟是开口了。找到死,他都死了找到死也寻不到啊!

    “何必这样执着?”

    执着让人心累,何必如此在意呢?

    “找你,是为兄这辈子最大的事。”

    “幸好,我找到了。”

    你没找到,再也找不到了,这话让我如何说的出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