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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净会说些好听的。
安阳微微低下脑袋,脸蛋粉红,手绢在两只手间搅来搅去。
“游街的时候,榜眼和探花都收到不少香囊手绢。”陆渊意有所指地提起此事。
安阳眨眨眼,不明白他的意思,一双圆圆的大眼睛懵懂地看着面前这个男人。
“你就没有什么想给我的吗?”
低沉好听的声音钻进安阳耳中,她立刻反应过来,想了想,有几分傻气地把手中搅地皱巴巴的手绢递给他。
陆渊毫不客气地接过手绢,细心地将它叠起来,放进衣襟贴身放好。
安阳猛地反应过来,有些不好意思,粉色的唇瓣动了动又抿了抿,小声道:“别人都有,你没有吗?”
“原来是没有的,不过现在有了。”说着,陆渊笑着用手抚了抚胸口的位置,那里放着安阳的手绢。
“骗人,你长得那么好看,怎么可能没有姑娘给你扔香囊手绢?”安阳不相信地瞟了眼陆渊,她心中有七成把握对方刚才那话是为了骗她的手绢。
哪知陆渊一脸真诚,还大胆地牵住了安阳柔软的手,“她们扔她们的,与我何干?我只要你的。”
有那么一瞬间,安阳觉得他的大手热地烫人,叫她本能地想要甩开他的手。
可是心底却觉得这样的举动一定会让他伤心,故而尽管耳尖发烫了,安阳也只是微微别过头去,任由自己的手被那双大手包裹在中间。
“花言巧语!”安阳憋了好久才憋出这么一句。
颂平表姐说了,男人最喜欢用甜言蜜语哄骗人了,让她一定要谨慎。
“不是花言巧语,对你,我只会说实话。”陆渊笑着捏了捏她软软的掌心,“我在聚仙食楼定了酥油鲍螺,要不要来一点?”
“酥油鲍螺?还是聚仙食楼的?在哪儿呢?”
陆渊看见比他矮一头的姑娘明显眼前一亮,叫他忍不住捏捏她的鼻尖:“馋鬼!”
安阳脸上一红,缩缩手,睫毛不自在地眨巴几下,“哪……哪有?”
“酥油鲍螺方才岳父派人去聚仙食楼取了,应该这就到了,别急。”陆渊满眼都是安阳,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叫他更爱一点更爱一点。
安阳却是被他大胆的言论惊了一下,她嗔怪地瞥他一眼,“乱叫什么?”
这个人真是的,还未成亲就自来熟地改口了。
陆渊笑笑,耳尖地听见远处的动静,就见一个小厮端着一盘酥油鲍螺正和安阳的丫鬟说些什么。
“好,我不乱叫了,来吃点心。”陆渊伸手摸摸她的脑袋,牵着她到亭子中心的桌边坐下。
两人坐下时丫鬟刚好将一碟酥油鲍螺送进来。
一个个形似螺蛳的小点心散发着浓郁的奶香味,安阳迫不及待地咽了咽口水。
“聚贤食楼的酥油鲍螺最是一绝,你也快尝尝。”
安阳说着,先拿了一个递给陆渊。
陆渊只是低头看了眼,随即低头一口咬在安阳手中的点心上,还不忘发出一声感叹:“确实名不虚传。”
“你……你……”安阳的脸蛋转瞬间就烫地可以煎蛋了。
这人怎么这样啊?
这岂不是相当于自己喂他吃了?
陆渊没有为难她太久,他舍不得。
从袖中拿出自己的手帕仔细地替那只柔软的手擦干净上面沾染的油渍后,他又伸手拿了一颗酥油鲍螺喂到安阳嘴边。
安阳脑子都宕机了,下意识地张嘴一口咬住。
酥脆的外壳配上奶香浓郁的内心,甜滋滋的满足感在口腔中炸开,安阳一时间都忘了害羞,美妙的食物让她开心地眯起眼来,像只餍足的猫咪。
“喜欢吃?”
“嗯!”安阳开心地点点头,也不在意陆渊的暧昧举动了。
反正这是在国公府上,周围也没有别人。
看在聚仙食楼的酥油鲍螺的份儿上,她就不跟他计较了。
“今日我向岳父请期,我们的日子定在十五日后。”趁着安阳心情不错,陆渊随手扔下一个重磅炸弹。
“嗯嗯。”安阳像只猫儿似的,只顾着一口一口吃着男人喂来的酥油鲍螺,完全没心思去分析他说了些什么。
突然间,或许是大脑自动处理完男人话里的意思了,正在享受美食的少女瞬间僵住,愣愣看向陆渊。
“你,你说什么?什么十五日?”
陆渊看着这个有些傻气的姑娘,真是忍不住想要猛亲一口的冲动。
他深吸了口气,掐了把蠢蠢欲动的食指,伸出手指将她嘴边的食物碎渣揩去,“我们成亲的日子。”
“什么成亲?”
陆渊有些无奈,捏捏她软软弹弹的脸蛋,“别装傻。”
安阳抿抿嘴,不自然地挪开视线。
这么突然,她凭什么不能装傻。
十五日,这也太仓促了吧?也不知道这个男人给爹爹灌了什么迷魂汤,竟然这都答应了他去。
“可惜,五日后才是最好的日子。”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男人颇为惋惜地感叹一句。
得,她算是知道为什么爹爹会答应他了。
破窗效应嘛。
咦?等等?什么是破窗效应?安阳愣了愣,对这个突然出现在脑海里的新鲜词汇疑惑不已。
不过很快,安阳又被那碟子酥油鲍螺转移了注意力。
一口奶香浓郁的酥油鲍螺再配以一口浓茶,真是妙极!
就在此时此刻,状元游街的那条街上的茶馆里,一个年方二八的富家小姐打扮的女子正生着闷气。
那个新科状元不过是个布衣,凭什么眼高于顶,连她扔下去的香囊都避之唯恐不及。
她是眼睁睁地看见,当她那苏州绣娘制出的漂亮香囊即将砸在他怀里时,被他宽大的衣袍一掀,就掉落在人群里。
这就算了,那些粗鄙的平民竟然还把她的香囊捡走了。
唐糖身为郡王府唯一的女儿,从来没有受过这等委屈。
“啊!!!”唐糖埋头进臂弯里,发出不耐烦的叫声。
这让正准备进屋的霍逍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又挂上微笑,“是谁那么大胆,胆敢惹我们的青陵县主生气?”
唐糖是文郡王的掌上明珠,早在她出生一个月时,郡王就替她向圣上请了封号,这可是连宫里的公主都不曾有的待遇。
宫里那些陛下的亲女儿都是得等到出嫁才会赐下封号,如此可见唐糖在郡王府及陛下心中的地位。
“霍哥哥!”唐糖猛地抬头,看见是霍逍也没为刚刚自己的失礼感到羞愧,而是嘴一撇,向他大吐苦水。
“你给那状元扔香囊,可从未给过霍哥哥香囊呢。”霍逍心里不知道为何有些小小地不舒服,但还是保持着面上的温和,“那状元出身卑微,不懂规矩。不过若是糖儿给霍哥哥,霍哥哥一定好好收着。”
唐糖红了脸,有人理解外加有人对她的东西表示珍视,这让她心情愉快不少。
“霍哥哥若是喜欢,那糖儿下次命人送个给霍哥哥。”唐糖被霍逍顺了毛,连语气都谦和不少。
霍逍当然说好,紧接着又从怀中拿出一个木盒。
“此次去江南多日,也不知糖儿有没有想我?”霍逍故意问道。
“当然有!”唐糖有些好奇地看着木盒,却也矜持着没有上手,“我还说等你回来,带我去郊外踏青呢,听说灵水寺的桃花开了,漂亮极了。”
“那可真是巧了。”霍逍说着,打开盒子,露出里面精致的桃花簪子,一朵朵桃花均为上等的蚕丝制成绒花,栩栩如生又精致可爱。
这和霍逍送给霍瑶的簪子有些相似,不过给霍瑶的那支簪子是淡黄色的迎春花,而送给唐糖的则是粉色的桃花。
“哇!好漂亮!”即便是见惯了好东西的唐糖也忍不住发出一声感叹。“霍哥哥,你快帮我簪上。”
霍逍也不拒绝,左右端详了一下,将绒花插进唐糖右侧的发髻。
“很漂亮。”霍逍笑了笑。“簪子漂亮,人更漂亮。”
这话说得唐糖心花怒放,但也还是小女儿态地害羞了。
霍逍嘴角始终不变的笑透出几分商人的算计。
相似的绒花他不仅仅送了霍瑶和唐糖,和他有过接触的女子他都送了。
比如胭脂巷的花魁海棠就是一支海棠绒花,又比如住在城郊的孤女婉儿,送她的是一支忍冬花……
这种样式的簪子在江南已经风靡起来了,可在京城还是个稀罕货。
有这些漂亮姑娘作为宣传,想必他的万珍楼这几天一定会被人踏破门槛的。
想到这里,霍逍嘴上的笑更真切几分。
“糖儿若是喜欢,万珍楼里还有些别的样式,尽管派手下的人去取就是,记霍哥哥账上。”霍逍不是小气的人,该花钱的时候他可一点不含糊。
更何况,这个基础款就售价二十两银子的簪子,乃暴利之物。
女人的钱最是好赚,他相信,等这股绒花风潮起来了,即便是普通人家的女儿,都会省吃俭用地省下钱来买上一支。
他也不怕有人胆敢抄袭再低价售出。
京中谁不知万珍楼背后的东家是他端侯府?上一个不识时务的人只怕是此时已经返乡种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