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黏人

十六只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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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一章送来当媳妇

    “阿柳,你可真是黏人!”

    沈莹笑着说了一句,便坐在了林初柳身旁。

    但是,沈莹坐下后,又立马“哎呀”了一声。

    “这个位置,我看不见场中间啊……”沈莹一时间犯了难,但是她似乎是随意一瞥,就想到了办法。

    “秋意。”沈莹唤了声自己的丫鬟,“把我的椅子换成桌边的小凳子,这样我就能和阿柳并排坐了,不然我看不见场子,怎么跟阿柳解说。”

    “是,小姐。”

    桌边的凳子是小圆凳,体积小,不比红叶搬来的方椅。

    对于这些注重姿态的世家小姐,坐的位置有没有靠背是没有区别的,只要有个巴掌大的地方,她们就能仪态完美的坐下,腰肢挺直。

    见她这一系列行为,林初柳什么也没说,红叶也安静的站在她身后。

    一旁,顾谛和彭浩然也就这么瞧着,什么也没说。

    见好戏就这么被沈莹化解了,其他人也没说什么,只是暗道一声可惜。

    只有林初柳对于沈莹坐下后,抱着自己手臂,紧贴自己的行为感觉异常的不舒服。

    早知道,就不让红叶搬椅子了。

    林初柳懊悔着,却还得面带笑容的和沈莹周旋。

    她想,刚才就不应该想着秦四那玻璃心,给他把位置留下的。

    什么好友,她和叶司这身份根本没关系!

    “阿柳,我们不就几个月不见,你怎么就这么黏人了?还非得和我坐一块。”

    这语气,宛如姐姐说妹妹在撒娇一般。

    沈莹娇嗔的声音令林初柳浑身冒起鸡皮疙瘩,而且紧接着,沈莹就动作自然的坐到林初柳身边,和她挨得很近。

    感受到她的体温靠近,林初柳下意识想要远离一些,却被沈莹抓住了手臂。

    随即,沈莹整个人就贴了上来。

    感受到手臂上的柔软和鼻间传来的阵阵香味,林初柳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硬。

    沈莹身上的香味很好闻。

    对于林初柳来说,这香味也很特别。

    即使她现在憎恶沈莹,反感有关沈莹的一切,但这香味传进她的鼻间时,林初柳还是渐渐的软下了身子。

    这味道是沈莹从小到大用惯了的,以往林初柳委屈得不行的时候,总会躲在沈莹的怀里哭泣,在这种香味下疏解心情,甚至沉沉睡去。

    所以,林初柳也是闻惯了。

    一时间,林初柳回想起幼时自己和沈莹的一点一滴了。

    沈莹比她大一些,从小就像是姐姐一样哄着她,安慰她,偶尔也会像现在一般,向林初柳撒娇。

    她们俩,就宛如真正的同胞姐妹一般。

    若不是后来沈莹跟着祖父搬家江南,只是偶尔回京城来小住,林夫人或许都不会将江含雪带到林初柳身边。

    她们幼时相识,林初柳都记不得是什么时候认识的了。

    她们仿佛从出生就一直在一起。

    所以,沈莹,你到底是为什么要如此恨我呢?

    “阿柳,你怎么又不理我了?”

    恍然间,林初柳被这句话唤回了神。

    林初柳垂下眼帘,低声说:“抱歉,阿莹,我走神了。”

    “原来是走神。”沈莹笑了笑,“看你今天老是不理我,我还以为你讨厌我了呢。”

    “我为什么要讨厌你呢?”林初柳也笑了笑,“只要阿莹你不讨厌我,我便不会讨厌你。”

    “你说的哦。”沈莹笑眯眯的牵起林初柳的手,在她手上套上一个玉镯子,“我一辈子都不会讨厌阿柳的,所以,阿柳也要喜欢我一辈子哦。”

    林初柳听着她这句话,没有回答,只是低下头笑了笑,似乎有些羞涩。

    神识落在了手上的玉镯上。

    这镯子用料十分透亮,水头显然很不错,而且镯子上还带着红、绿、紫三种颜色,是十分难得的福禄寿手镯。

    福禄寿手镯象征吉祥如意,还凝结了“不求同年生,但求同年死”的结义情怀。

    手指在镯子上抚摸着,林初柳笑着说:“摸着很舒服,想来应该是个不错的镯子,就这么送我了?”

    “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只是祖父得到了一块颜色不错的玉石,正好做了两个成对的镯子,你一个,我一个,成双成对,寓意多好。”

    虽然林初柳瞧不见,但沈莹还是伸出手,把林初柳的手带到自己手腕上,让她摸到镯子。

    正如沈莹所说,她手上的镯子和她套在林初柳手上的镯子用料如出一辙,晃眼一看,只觉得两个镯子长得都一模一样。

    带着三色的福禄寿镯子已然难得,这还是成对的,说价值连城都不为过。

    可是在沈莹口中,却变成了“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想来,以前她所送的那些小玩意儿,估计也并不只是小玩意儿了。

    瞧着沈莹脸上真诚的笑容,林初柳深吸了口气。

    她好庆幸自己前世看不见。

    不然,到了后面,她肯定会被沈莹的演技骗的更加绝望。

    所以,到底是怎样的事情,才能让沈莹在地牢里折磨自己三个月,而且在恨自己恨得如此彻底的同时,眼瞎还能花这么大功夫跟自己演戏呢?

    林初柳不知。

    但是,总归,有一点是确定的。

    沈莹是她的敌人。

    ……

    台下,林玄之和赵义各自已经选好了武器,两人都选了一把软头枪,用起来不易伤人。

    林玄之拿了几条绑带,将袖子裤腿绑紧一些后,便随手刷了个枪花,向赵义扬了扬下巴。

    “让你先来,别说我以大欺小。”

    赵义翻了个白眼。

    从小到大,你林玄之以大欺小的事情还做得少了吗?

    “既然要打,就认真点,还像以前那样,下点彩头吧。”赵义提议。

    “随便,反正都是我赢。”林玄之随口答应,“你想赌什么?”

    赵义的眼睛往头上一瞥,“林大哥,我要是赢了,就把阿柳送到我赵家当媳妇吧?”

    闻言,林玄之立马抬枪,枪头笔直的朝着赵义。

    “臭小子,我看你是挨揍挨少了!”

    林玄之不和赵义废话了,直接提枪上阵,打了赵义一个措手不及。

    赵义狼狈的招架了几下,忍不住嚷嚷了两句。

    “林玄之,你不讲信用,你明明说了让我先手的!”

    “这是你林大哥我爱的教导!”林玄之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继续跟上攻势,“这不是不讲信用,而是叫兵不厌诈!”

    台上,林初柳的神识听见了两人的谈话,只觉得荒唐。

    打归打,扯她做什么?

    幸好他们俩离得远,台上的女子没一个能听见的。

    一声轻响,一杯茶被放在林初柳手边。

    “阿柳,你能听见你哥和赵三公子在说什么吗?”顾谛笑眯眯的说道。

    林初柳张了张嘴,没有立刻出声。

    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觉得压力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