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商定(二更)

江南南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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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秦轲面前的老庞面色阴沉,他拿出玉佩,本也没有耍手段的心思,而是真的打算用这玉佩与秦轲换妖熊皮。

    他想到了自家儿子一直私下里与一位世家庶女相好,今年也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可人家虽是个庶女,到底也与他这样的商贾之家门不当户不对,这门亲事眼看着就得黄了。

    不过那位庶女也是性情刚烈,在家中以死相逼,那家人万般无奈才终于松了口,说只要他们庞家能拿出五千两作为聘礼,就同意让姑娘嫁过来。

    可他老庞虽然说经商多年,攒下了一些家底,可要他一次性拿出五千两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也是因为这事儿,他着急上火,每天指望着能多赚些钱,好把这亲事尽快给定下来,否则,这家传玉佩,他是断然不会舍得给秦轲的。

    若这妖熊的皮拿回去卖给那家人……这五千两,或许就有指望了。他心中此时已经挑选好了卖家,忽然弯下腰去,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始掀起裤腿来。

    秦轲不知道他这是要做什么,不过很快也明白过来,原来老庞不仅仅把钱放在钱袋里,还藏了一些,绑在了裤筒里,藏得十分隐秘。

    秦轲以前只是听高易水说过,却没想到这事儿还真的存在。

    正这么想着的时候,老庞解下右腿绑得结结实实上的钱袋,放在了秦轲的面前,又蹲下身来,解下左腿上的钱袋,两只钱袋拍击在桌子上的声音,与那银钱相似,却又有些不同。

    等到老庞把袋子解开,里面顿时发出黄灿灿的光。

    老庞看着秦轲那好奇的眼神,露出几分苦笑,道:“少侠见谅,这是我的命根子,万一遇上山匪劫道,或者是做生意亏损,这点钱好歹能让我有机会翻本。不过现在我也不藏着了,这里一共是二十五金,只是有些琐碎,都是我这些年攒下的。都给你。”

    众行商都是沉默,在唐国,一金大约能换十四到十六两白银,这么算算,这里也足足有三百几十两白银,和前面那一袋子白银加在一起,已经有八百多两。

    虽然相比较老庞一开始所承诺的一千两还是少了一些,但已经所差无几。

    这一下子,就连那些行商们都不再出言讥讽,有人苦笑了一声,道:“老庞,真有你的,这最后的底子都拿出来了,你这是打算赌一把大的。万一你要是亏了,日后可得吃糠嚼腌菜了。”

    老庞温和地笑了:“我也是被逼到水边上,没什么法子了。不是我非得和你们争,我儿子的事儿,你们也多少知道一些。我也是尽人事,听天命,若这一趟真没捞着什么钱,我把自己这玉佩典当了,家里总不至于就此败落。若我儿子的婚事成了,到时候免不了都要喊你们去喝酒的。”

    行商们虽然相互勾心斗角,可在一些时候,却也是能共同进退的朋友,有人唱了声喏,道:“得嘞!就冲你这话,我不跟你争,就等着喝你儿子那杯喜酒了!”

    说完,各位行商都不再围着,各自散去,回到桌前,继续坐了下来,该吃饭的吃饭,该喝茶的喝茶,一会儿,他们中的不少人都迎着天光准备启程了。

    “少侠,不知道你打算去墨家何处?”老庞望着秦轲,微微笑道:“虽然说我做的生意不大,但这些年东奔西跑,倒是也去过墨家不少地方,北边的稷城,东边看过穹窿之海,南边甚至到过荆吴和墨家交界的南北通道,你只要说出个大概,我就能带你找到地方。”

    秦轲站着把自己身上披的熊皮脱了下来,放到了桌面上,这头妖熊的体形之大,令人咋舌。

    而老庞想着这张妖熊皮看起来已经确定属于自己,心中难免有些激动,抚摸着那上面柔顺的皮毛和一些因为妖熊在树上摩擦而沾染的树脂,知道这样的兽皮哪怕用刀枪都未必能穿刺而入,惊叹道:“禽兽不通天理,竟然也能修行到这般强大的地步。”

    这头狰狞的妖兽眼睛还在发着光,仿佛随时会再度暴起,秦轲笑了笑,道:“一会儿你把他卷起来,小心收藏吧。”

    “好……好……”老庞忙不迭地答应着,却还是没忘记前面那个问题:“少侠,你打算去墨家何处?”

    “我要去锦州。”秦轲交代完了兽皮的事,转而一脸认真地问道:“从这里到锦州,大概要多少天?”

    “锦州?从这里到锦州,如果有几匹快马,大概得七八十来天。”老庞微微皱了皱眉,显得有些意外,“少侠确定是要去锦州?”

    “是。”秦轲看出老庞的表情有些不对,奇怪地问:“怎么了?”

    老庞微微惊讶道:“少侠你难道不知道?”

    秦轲当然不知道,他在山里走了十天,与世隔绝,几乎快要成一个野人了,哪里会知道这天下的事儿?他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我已经十天没和人说话了,一直在山上打猎……”

    和躲避追杀。

    他隐去了后半句。

    老庞明白过来,竖起一个大拇指道:“少侠果然厉害,一个人十天十夜的山间行走,换成是我,怕是一天也不行的。”

    “如此说来,少侠不知道也就不奇怪了。”老庞继续道:“如今已经传开了,沧海和唐国联军不断在边境骚扰,估计是想要征讨墨家了……有几路兵马都杀到白鹿关和杀虎口那边,而锦州距离这两处不过是三百里左右的距离,若是真的大军进犯,锦州首当其冲就得卷入战火……”

    说着,他脸上忍不住露出几分笑容,毕竟他还是个唐国百姓,听闻自家朝廷正打算开疆拓土,还是有那么点自豪感的,只不过换成秦轲这个“一半墨家一半荆吴”的人,就不这么想了。

    “那,什么时候会打仗?”秦轲震惊地看着他。

    老庞看秦轲的表情,安慰道:“少侠这时候急着要去锦州办事儿估计也还没什么。毕竟现在都是小打小闹,即便真打起来,只要我们不被乱军卷进去,总也不会出事。再者,墨家向来注重声誉,军中军法更是严明,不会做什么太下作的事儿。”

    秦轲低下头,他也只是慌乱了一刹那,一边想着不知道高易水那个老滑头现在带着阿布和蔡琰到了哪里,或许……已经到了?

    只是,他和高易水等人又该如何汇合呢?

    他仔细地想了想,下定决心道:“那就有劳了,你看哪里能买到几匹快马,我们尽快动身吧。”

    “这倒不难,我有一匹马在马棚里,顺着大道再往东跑上半天,就有一处驿馆,我和那里熟络,只要舍得花钱,不愁没有快马……少侠准备何时启程?”

    “就今……”秦轲抚摸了一下自己饿瘪了的肚子,这时想到了自己大约有一天一夜没吃什么东西了,加上十天以来他都没能睡一个足够安稳的觉,于是脸上露出憨笑道:“我先吃点东西,休息休息,还是明日出发吧。”

    “好。”老庞笑了笑,道:“那少侠先行休息,我等你一日,不过这妖熊皮,还是得先放在你这儿。”

    秦轲惊诧地看着老庞,道:“你不要了?”

    “我是商人,商人逐利,这妖熊皮既然是我花了钱的,不可能不要。只是……”他靠近了秦轲,小声道:“这里鱼龙混杂,妖熊皮的事情又闹得人尽皆知,我怕自己保全不了这东西,还是得请少侠保管。”

    秦轲明白了他的意思,心想这又是一个跟高易水一般的人精,不过他倒也能理解,况且一个人精带着自己去锦州,总好过跟着一个二愣子。

    他自己就是那个二愣子。

    “那好,我先帮你收着。”秦轲点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