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会走路的“猪肉”

惠太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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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是王小姑娘的经验,她也就用了。

    踩着窄窄的夹壁石坎边,王三秋轻松的小跑着,眼见还有几步就能穿过这条夹道时,她傻眼了。

    从出口处,此时走进一个人来。

    看来他也打着同样的主意,走这条小巷的确要近不少。

    小巷只有三尺宽,原本就是人家后檐过水的浅沟,走的人多了,才成了一条捷径小巷。

    王三秋僵在那里,心道:“这不是正经的路,两个人错身都困难,那人还扛着东西,得他退回去。”

    仔细一看,王三秋又是一怔,没这么巧吧!会遇到他?

    眼睁睁看着那人扛着半扇白生生的猪肉,闷头走到自己跟前。

    对方只顾着低头走路,突然在视线里发现一双青布面的绣花鞋,那人才停住脚步,等抬眼看清绣花鞋的主人是谁,他的脸也沉了下来。

    “王三姑娘,我的意思已经说得很明白,你这样拦着我,也没有用,只会坏了你自己的名声。”声音低沉带着磁性,还怪好听的。

    “啊?说……说什么?”

    王三秋被这没头没脑的一句给说愣了。

    “说什么你自己清楚!”那人的语气不善。

    “自己”跟他说过什么?怎么现在想不起来?难道这是王小姑娘落水的原因?

    王三秋眨眨眼,不敢问,她怕暴露出换人的真相。

    这人王三秋是记得的,就是拒绝本尊亲事,惹得小姑娘哭哭啼啼跳下水的那个男人。

    也是这个男人从水中将自己捞起,算是救命恩人了吧!

    既然已经承接下小姑娘的情感和记忆,王三秋对眼前这个害本尊跳水的男人应该心生憎恶才对,可此时心里并无恨意,反而有些想狼狈逃开。

    毕竟这躯壳里并不完全是本尊,王三秋不清楚发生什么,更不可能逃开,她仔细的打量起眼前的男人来。

    大概有一米七五的个子,在这明显是南方的人群中,算是不矮的了。

    头上缠着厚实的黑布包巾,一层层压在眉上如同盘状,这也是这里男人统一装束。

    看上去年纪比三秋小姑娘大几岁,五官俊美,虽然此时阴沉着脸色,也不妨碍他的美貌,用“美貌”来形容一个男子不怎么合适,不过用在他身上却很恰当。

    黑巾下剑眉星目,就连那双漆黑明亮的眸子瞪过来嫌弃眼神,都是带着炫目的光辉。

    跟油腻腻的王大财不同,这是一个有洁癖的。

    肩上虽然有猪肉,可披着半块油布的。

    油布下,薄薄的青布夹袄一尘不染。扛着几十斤肉,也是腰背笔直的站在那里。

    若是撇开那肩上的猪肉不说,将他手上塞一柄折扇,夸一句:“好一个翩翩佳公子!”也毫无违和感。

    王三秋心里早没有那个小姑娘当初的想法,看他也只是看他。

    见她不说话只盯着自己看,那人脸黑了,垂在身侧的手慢慢攥成拳头。

    知道他误会,王三秋也懒得多作解释,笑了笑,此时她也厌烦折身退出去,更不好让人家扛猪肉的转身。

    大家都在赶时间,这夹道虽然窄,挤一挤就能过去。

    王三秋也不嫌弃墙上那些隐隐苔痕,将后背贴紧檐下石墙,手臂伸直,竹篓往外撇开,尽量不占空间。

    “大哥,以前是我说着玩笑的,我已经忘了,你也忘了吧!大家都忙,你小心点过来。”王三秋用略带暗哑的声音道。

    一双眼睛却死盯着那片白花花的肉,心里想:小心些,别把猪肉蹭在我身上,回去还得洗。

    见到王三秋的动作,那男人脸色却越发冰凉,对她的话嗤之以鼻,从棱角分明的薄唇里吐出几个字来:“不知羞耻!”

    说完扛起猪肉在窄巷中艰难转身,从来路退回去。

    夹道里,只留下一个背靠在墙上,大张着手臂,头发凌乱,胖胖的脸上还带着几分茫然的女人。

    望着那一扇猪肉离自己越来越远,有些莫名其妙的王三秋站好身子,心里也有些恼怒。

    王小姑娘已经跳过水,即便有天大的事也该过去了,现在还摆着一张臭脸给谁看。

    莫非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就这样对“爱慕者”?

    王三秋心里恶意的揣测着,扯了扯有些不合身的衣服,又抬手理顺鬓角那几丝被桃枝挑乱的头发,挽起竹篓慢慢走向出口。

    那人才走,她不想跟在屁股后面,再起什么事端。

    慢吞吞出了夹壁,王三秋站在脚,微扬着头往旁边看去。

    不料看到一幅绝美的画面:不远处,一个身穿杏黄衣裙的女子,捂着脸做娇羞态,从那片移动的猪肉旁跑过,正对着自己这边来。

    王三秋张大了嘴,眨眨眼,这是什么情况?郎情妾意!

    突然,一个红艳艳的荷包从猪肉底下飞出,准确的落入街角半人高,盛满水,以应对火灾所用的太平缸里。

    没有声响也没有溅起水花,而做这一切的那“猪肉”,连脚步都没有停一下,就转弯消失不见。

    看看离自己越来越近,还做痴情状的女子,王三秋合上嘴。

    “三丫头!”刚刚塞给心上人一个鸳鸯并蹄莲荷包,正心跳面热的女子突然看到一边站着的王三秋,她失口喊出声,还没有说什么,自己就先脸红了。

    “方春妮,你怎么会到这边来?”王三秋抬头看看远处,街上空荡荡的,早已经不见人影。方春妮家不在这边,她家在镇子的另一头。

    “我怎么就不能来,只许你整日乱跑,就不许我到这走走。”方春妮看清王三秋刚刚出来的方向,红扑扑的小脸就沉了下来,难怪乔哥哥从那里面出来,脸色就不好看,连自己都不答理。

    “喂!我说你也要点脸皮好不好?想死也不知道到河湾没人的地方去,当着人家的面跳江,人家把你救起来,现在还在做这些拦路的勾档,你也不嫌臊得慌。”

    小方姑娘耷拉着眼皮,斜视着王三秋这张大饼子脸,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就知道成天缠着乔哥哥。

    被一个小姑娘指着鼻子骂不要脸,王三秋张口结舌。

    心道:自己从来到这里,今天还是第一次遇上那个“乔哥哥”,就连拦路也是巧合。不过看方小姑娘的表情,她知道自己解释也是没人相信的。

    “方春妮,我已经想通了,强扭的瓜不甜,从现在开始,把那家伙让给你。”王三秋很大方的做这个人情,将那“猪肉”送人。

    “真的?你说话算数?”方小姑娘精神一振,她知道眼前这个王三丫头是男孩性子,野是野些,不过从来说话算数,“那你在这夹道里做什么?”

    “我走路啊!这里清净,走起来没有人看见。再说跳了水,我也不想见人。”王三秋努力睁大眼睛,尽量让自己的话显得真诚。

    显然方小姑娘是不相信的,不想见人还出来到处跑。不过对王三秋的“不感兴趣”这句话,她还是想说服自己相信的。